19日,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司長葉海生撰文表示,穩步推進股票、債券發行市場的開放。
今年將研究有序放寬個人資本項下業務限制。修訂境內個人參與境外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管理規定,取消年度購付匯額度限制,優化管理流程;研究論證允許境內個人在年度5萬美元便利化額度內開展境外證券、保險等投資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銀行做好粵港澳大灣區“理財通”試點。
此外,外匯局還將完善境外機構境內發行債券(熊貓債)資金及匯兌管理政策;規范紅籌股企業境內上市管理,放寬其募集資金購匯匯出限制,明確境外股東減持購付匯管理規則;繼續做好“滬倫通”項下存托憑證雙向發行及跨境轉換相關外匯管理工作。完善常態化QDII額度發放機制,進一步完善各類QDII機構額度發放規則;適時提高QDII總額度,根據外匯收支形勢靈活把握額度發放的節奏和規模,滿足境內市場主體跨境資產配置需求。
同時,葉海生還表示,選擇部分實力較強的證券公司開展跨境業務試點,制定試點規則,合理確定跨境額度、業務種類、資金管理等,支持證券公司做大做強,發揮證券公司對外匯市場的積極作用。(記者陳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