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白的山藥,浸藥的沃柑……今年的“3·15”,部分農產品的“舌尖上的安全”問題一經媒體曝光,引發公眾極大關注。河北保定加工廠,原本黃褐色的山藥,放入稀釋的次氯酸鈉水池一個多小時后,就“白嫩如藕節”,爾后運往城里的超市;廣西武鳴,部分果商為保證沃柑品相,用擅自調高稀釋濃度的除菌農藥泡過后,直接上市。尤其耐人尋味的是,對如此加工出來的農產品,加工廠負責人和果農異口同聲“我們自己不吃”“從來不吃”。可問題是,那些毫不知情的消費者,難道只能自求多福么?又該由誰來負責?
算起來,上一次因為“自己不吃”成為輿論焦點,還是在8年前。當時河南新鄉某村被曝光村民引用造紙廠污水灌溉麥田,面對記者追問“這水澆出的麥子你們敢吃嗎”,村民坦言“都賣給你們了”“自己不吃”。如果說當時的村民還可以拿出“井里抽不出水”當借口,那么像漂白的山藥、浸藥的沃柑這樣,僅僅是為了品相、延長保質期而用藥水給農產品“美容”,尤其是在越來越強調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今天,當真值得有關部門好好反思了。
相比于加工包裝食品,漂白的山藥、浸藥的沃柑折射出部分初級農產品的安全監管漏洞。一般而言,注冊生產的包裝食品,只要是在規范的工廠里加工的,整體上衛生環境是有明確要求的,可以隨時抽檢的;即便一袋辣條、一包方便面,用了哪些原料、哪些添加劑,既要符合要求,也必須按規定標注清楚。然而,用次氯酸鈉漂白山藥到底屬于食品添加劑還是食品漂白劑,能不能這樣用?浸泡沃柑的除菌劑,可以用在哪個環節,有沒有安全劑量標準,浸泡后的水果會不會給食用者帶來不良后果?諸如此類,不但缺乏清晰的規定,且在操作層面完全是任意的,進入市場后消費者更無從得知,僅靠加工者的良心約束顯然是無力的,凸顯了監管的“短板”。
對地方政府而言,同樣不能對其任之由之。壯大鄉村產業,近年來各地爭相打造特色農產品品牌、地理標志產品等,這樣的產業要長久、品牌和口碑要立得住,讓消費者吃得安心、放心是前提。就拿沃柑來說,相關報道顯示,當地引進這一外來品種后,近年實現了大面積種植并迅速打開市場,帶動了當地經濟。可以想見的是,浸藥沃柑一曝光,不僅極大地損害了當地這一產業,甚至連帶著影響了包括其他省份在內所有沃柑水果在消費者心中的價值。著眼于長遠,相關地方政府也應該在規范初級農產品加工生產方面有更多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