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幼兒園6月2日起將陸續開園
疫情防控期間實行自愿彈性入園,暫不提供早餐服務
深圳特區報2020年05月21日訊 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全市幼兒園在園兒童返園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正式發布。《通知》指出,6月2日起,具備開園條件的幼兒園可陸續開園,疫情防控期間實行自愿彈性入園制度,且暫不提供早餐服務。至于全市幼兒園暑假放假時間,則參照我市中小學相關安排執行。
在園兒童返園前2天申報健康信息
《通知》明確指出,6月2日起,具備開園條件的幼兒園可陸續開園,具體返園時間由各區及幼兒園結合實際自主確定,且至少在兒童返園前3天向社會發布。原則上,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當開園。
以區為單位對全市幼兒園全體教職員工和在園兒童進行開園前健康排查。區衛生健康部門分批組織幼兒園教職工返崗前接受核酸檢測,做到應檢盡檢,不漏一人。教職工和在園兒童在返園前2天,以幼兒園為單位組織全體教職工和在園兒童進行“深i您”健康碼和健康信息申報,符合條件的方能返園。幼兒園不得接受未取得健康綠碼、未申報健康信息的教職工或兒童入園。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區衛生健康部門、教育部門要確保轄區每所幼兒園配備1名衛生健康副園長和衛生健康聯絡員。在返園前一周組織幼兒園保健人員專項培訓,對幼兒園教職工進行全員培訓。
保教費按月收取,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
《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實行自愿彈性入園制度。幼兒園應尊重在園兒童家長意愿,采用全日制、半日制等形式安排兒童返園,對本學期暫不返園的兒童,幼兒園應保留學位,不得收取占位費等費用。
至于收費問題,《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應按《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委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通知》和《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深圳市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指引的通知》的要求,按月收取保教費。當月在園天數不足4天(含4天)的,按月保教費標準的20%收取;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的,按月保教費標準的50%收取;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按整月收費。在暑假期間繼續提供保育教育服務的,保教費可在平時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但不超過50%。因疫情期間幼兒園暫不提供早餐服務,建議伙食費按原標準的2/3收取,不在幼兒園就餐的不收取伙食費。幼兒園未開園不得收取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跨學期預收保教費。
暫不提供早餐服務
《通知》還要求,幼兒園教職工須提前一周返園做好開園準備各項工作,嚴格執行校園封閉式管理,家長一律不得入園。采用設定接送區域、多個出入通道、分班級、分時段錯峰等方式組織幼兒入園離園。
在園兒童返園后,幼兒園應科學組織疫情期間保育教育活動,合理安排場地,最大限度利用室內外空間,避免幼兒過度聚集。疫情結束前,幼兒園暫不提供早餐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兒童在家午餐、午休;暫不開展走班、“大帶小”等活動;暫不組織大型集體活動、親子活動、外出參觀等社會實踐活動。(首席記者 姚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