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10月29日訊(記者 劉婷)近日交警接到網友舉報,稱一輛泥頭車違反禁止標志標線通行。經查,粵BEM197號牌泥頭車所屬深圳市吉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掛靠性質,主要負責公司安排的運輸任務。最終,交警對駕駛員違法限行規定,給予罰款1000,記3分的處罰;對其違法禁止標志標線通行,給予罰款200,記3分的處罰。除此之外,還要停工脫產培訓、學習!
這個標志,大家都認識嗎?
bingo!
如圖所示,就是禁止左轉!
相信大家考駕駛證時都學過
然鵝,卻有人明知故犯
近日,蜀黍接到網友舉報
稱一輛泥頭車違反禁止標志標線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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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明顯的標志,司機卻視而不見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蜀黍必追究!
接到網友舉報后,蜀黍立即展開調查。經查,粵BEM197號牌泥頭車所屬深圳市吉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掛靠性質,主要負責公司安排的運輸任務。
據了解,當天司機接到老鄉通知稱有一車沙土需要運輸,龍華書城運至觀瀾樟坑,現場結算600元報酬。而后司機便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出車了。行經富士康北門交叉路口時,因違反禁止標識標線通行被網友抓拍舉報。
違法?交警隊“喝茶”走起!
違反禁止標識標線通行通行已不是小事,然鵝,就在蜀黍對司機、車輛及車屬企業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這輛泥頭車居然還“沖禁令”!其實際行駛路段與準行路段不符。
最終,深圳交警對駕駛員違法限行規定,給予罰款1000,記3分的處罰;對其違法禁止標志標線通行,給予罰款200,記3分的處罰。除此之外,還要停工脫產培訓、學習!
法律法規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重、中型載貨汽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處一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款行為三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每次處兩千元罰款。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
司機的這個違法行為
不僅是交通安全意識薄弱、法制觀念淡
同時,也反應出了企業監管不到位
蜀黍不僅要對司機進行處罰
還要追究相關企業的源頭管理責任!
司機和車隊長接受處罰
深圳交警依法對深圳市吉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公司進行整改:
1.召開駕駛員專題培訓,傳達全體司機,杜絕此類現象。
2.加強日常內部監管,GPS巡查,主動處理沖禁令等駕駛陋習
3.整改期間,停用該駕駛員。駕駛員需參加交管部門培訓后,方可上路行駛。
只有加強源頭監管,落實責任
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
全力規范泥頭車秩序
才能提升泥頭車交通安全的管理水平
蜀黍將定期對泥頭車企業進行考核分級
不達標的企業,通行證可能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