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禁止標識標線通行通行已不是小事,然鵝,就在蜀黍對司機、車輛及車屬企業進一步調查時發現,這輛泥頭車居然還“沖禁令”!其實際行駛路段與準行路段不符。
最終,深圳交警對駕駛員違法限行規定,給予罰款1000,記3分的處罰;對其違法禁止標志標線通行,給予罰款200,記3分的處罰。除此之外,還要停工脫產培訓、學習!
法律法規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重、中型載貨汽車違反禁行、限行規定的,處一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款行為三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每次處兩千元罰款。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規定,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