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完成上述目標,相關的實施細則、配套制度必不可少,要重點打通“工改保”、地鐵上蓋、“城中村綜合整治”等的政策瓶頸。進一步加大住房新增用地供應,確保新增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
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深圳新一輪的“房改新政”,正是圍繞這個部署來展開。
回首2018,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籌建目標已經達成。
展望2019,深圳要繼續加大力度,籌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還要高質量完成這些安居工程的項目建設,真正改善市民的居住條件,讓大家住得安心,住得舒適。
記者:吳謹苑勁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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