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涉及共享單車交通事故死亡7人
共享單車以“共享”為獨有特征,騎行者無需購買車輛,便有車可騎,隨騎隨走,這樣“共享”的是便捷,也是危險。
經違法數據庫標識共享單車的數據統計,2017-2018深圳年全市發生涉及共享單車的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9人,2018年該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7起、死亡7人。
從時間分布上分析,2017年-2018年全市共享單車事故在晚上17時到22時死亡人數較多,共死亡9人,其中19時至20時死亡人數最多,死亡3人。午夜至凌晨和中午時段死亡人數較少。這個時間段正是上下班高峰時期,此時,數不盡的共享單車穿梭于大街小巷形成了移動的“交通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