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龍崗一工地年底趕工破壞綠化,被重罰 3.7 萬余元
深圳晚報2019年1月29日訊 "年底了,為了趕工期,我們在沒有取得相關部門審批手續的情況下,就占用公共綠地動工了。真不該圖省事而動歪腦筋,以后再也不會了……"近日,龍崗區坂田街道一因擅自占用公共綠地被重罰的單位追悔莫及。
據介紹,日前坂田街道執法隊三中隊在日常巡查時,發現在馬安堂社區永香路某工地前的公共綠地上有一塊綠植"不翼而飛",還被蓋上了綠布,邊邊角角有黃土裸露在外。這一現象引起了執法人員的關注。
經過連日蹲守,執法人員發現是附近某小區正在進行升級改造,涉事單位未經批準擅自占用公共綠地導致綠植被破壞。經測量,占用公共綠地長10.4米、寬1.8米,面積為18.72平方米。坂田街道執法隊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綠化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錯,并罰款人民幣37440元。目前,涉事單位已繳納罰款。
"城市是‘管’出來的,更是‘干’出來的,近兩年是坂田市容環境的‘蝶變’時期,我們夜以繼日嚴管市容秩序,力推‘以罰促管’機制,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不斷提升市容環境品質,連創多個‘第一’。轄區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明顯提升。我們將繼續穩步推進市容環境常態化、精細化、法治化管控。"坂田街道執法隊負責人說。
記者了解到,2018年坂田街道執法隊全面開展大檢查大執法"百日行動",扎實推進"警城聯勤"行動,深入推動"嚴管嚴治、以罰促管"機制,全年共立案1833宗,罰款206.33萬元,立案數和罰款額均列全區第一;2018年,坂田街道執法隊被評為龍崗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優秀執法隊"、執法案件質量評查"先進單位"、環衛大執法專項行動"優秀執法隊";其中,該隊的池衛華、王祖超、龍亞慶、林曉聰等4人被評為"優秀執法員"。
深圳晚報記者李其聰 通訊員 胡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