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又見泥頭車事故!5個月,10名兒童!孩子,我們該如何拯救你
南方+2019年3月1日訊 26日發生在羅湖水貝的奶奶騎車送娃上學被卷車底事件牽動著每一個市民的心。( 奶奶騎電動車送孫兒上學被卷泥頭車底死亡 交警認定雙方都有責任)
奶奶被壓在車輪后拖行數米,當場身亡,而10歲的孫子至今還躺在醫院ICU里,靠呼吸機輔助呼吸。
以下這些案例中,有孩子在過馬路時被卷入貨車底下的,有被親人大意間置于停車場空地而被撞的,最讓人沉痛的是有在自家車庫遭爺爺倒車碾壓身亡的。
地點:寶安
肇事車輛:小轎車
死者:8歲女童
2018年10月26日16時42分許,范某駕駛小型轎車在寶安區福永街道福海工業區北門無名路由北往南行駛至美宜佳路段,右轉彎時,該車車頭右側與右側道路的行人熊某發生碰撞,熊某倒地后該車右前輪又與熊某發生碾壓,造成熊某當場死亡。
地點:龍華
肇事車輛:重型半掛牽引車
死者:11歲初中生
2018年10月26日中午,在龍華區民治街道油松路工業路口,發生一起重型半掛牽引車與自行車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自行車騎行人當場死亡。
地點:寶安
肇事車輛:輕型廂式貨車
死者:2歲兒童
2018年11月9日11時7分許,張某駕駛粵輕型廂式貨車在寶安區福海街道塘尾社區接福路由西往東行駛至喜頤健養生館路段時,該車右側車輪與由南往北行走至該路段突然倒地的行人練某發生碾壓,造成練某送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地點:龍華
肇事車輛:面包車
11月11日中午1點左右,在龍華觀瀾的華朗嘉工業園的生活區內,一輛面包車正打算左轉,撞上了蹲在玩耍的孩子。
地點:龍華
肇事車輛:輕型廂式貨車
死者:1歲兒童
15時45分許,深圳市龍華區玉翠三街與玉翠三路交界處,何某高駕駛的輕型廂式貨車右側車身與由東往西方向跑步橫過人行橫道的行人王某(1歲9個月)發生碰撞并碾壓,造成王某當場死亡。
地點:南山
肇事車輛:輕型特殊結構貨車
死者:1歲男童
2018年11月21日17時33分許,在南山區珠光西村永騰達五金機械廠房架空層,一輛輕型特殊結構貨車倒車時,撞倒了年僅1歲的陳某。事故最終造成孩童搶救無效當天死亡,而車輛的駕駛員就是陳某的親爺爺陳某章。
這些案例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關鍵詞——車輛盲區。所謂盲區,是指駕駛員位于正常駕駛座位置,其視線被車體遮擋而不能直接觀察到的那部分區域。很多交通事故都是由駕駛人的視線盲區導致的,特別是大型車輛,盲區會更多。
兒童交通事故多發原因:
(一)兒童身形較小,不易被發現
兒童身形矮小,特別是在玩耍時常呈坐、臥姿態,往往處于機動車駕駛員的視線盲區,不容易引起機動車駕駛員注意。加上兒童會突然跑動橫穿道路,讓機動車駕駛員無法及時采取措施避讓,從而引發惡性事故。
(二)兒童基本不具備交通安全意識
由于兒童年齡小,心智發育不全,無法接受系統的交通安全教育,所以兒童本身無法預見交通危險情況,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控制能力都不足以確保自身的安全,遇到緊急情況無法快速、正確的采取避讓措施,一旦獨自在道路上行走和玩耍,就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
(三)監護人未盡到監管和保護義務
深圳市特殊的發展歷程,形成了特殊的人口結構,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對深圳市復雜的交通環境認識不足,加上高強度的工作節奏,造成不少監護人疏于對兒童監管和保護。在兒童交通事故中,很大一部分存在監護人或者委托監護人注意力不集中、疏于看管,小孩在脫離監管后隨意走動玩耍引發的交通事故。
(四)部分交通規劃缺乏兒童安全方面考慮
幾乎所有的老舊小區特別是深圳市大量的城中村,沒有實現人車分流,小區內道路兩側店鋪林立,人車混行,道路通行功能和生產經營、生活功能交織,與城市道路相比,小區內居民對交通安全風險的警惕性也會大大降低,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是兒童交通事故風險最大的場所。
(五)負有安全責任的主題管理不到位
停車場、小區的物業管理部門比較注重防火、防盜,對交通安全往往疏于監管,對交通安全隱患的巡查發現并及時消除力度不夠,也是導致兒童交通事故在這些場所頻發的一個原因。
請謹記教訓
生命沒有重來的機會
別再讓年幼的孩子受傷!
別再讓團圓的家庭破碎!
【撰文】胡佩瑤
【出品】南方+深圳新媒體產品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