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李光宇向記者展示了兩組數據:2017年雙十一期間,某軟件攔截騷擾電話18.9億次,平均每天攔截5901.7萬次;另外一家企業發布的《2018年第三季度手機安全報告》指出,第三季度用戶標記騷擾電話近1.17億個,即平均每天標記的騷擾電話高達127萬個。李光宇展示的,僅僅只是兩款App的報告數字,實際的情況可能還要嚴重得多。
這些年來,智能手機和移動支付已深深楔入我們的生活,許多人的工作、社交越來越依賴手機,一些人開始發現自己已經不怎么用現金了,拿部手機出門,幾乎可以搞掂所有的支付問題。而與此同時,電信網絡騷擾、詐騙時有發生,我國每年因信息詐騙造成的損失數以億計,有單個受害者的損失甚至高達數千萬,而損失數據更呈逐年遞增趨勢,這樣的狀況令人憂心。
據專業人士透露,目前信息詐騙和信息騷擾技術已“先進”到令人咋舌的地步,一筆詐騙而來的贓款,僅需3次就可轉到境外,想要追回比登天還難。而與此同時,一些既得利益集團面對電信網絡詐騙和信息騷擾始終態度曖昧,諸如垃圾信息、騷擾電話等等難以禁絕,正與之相關。往小處講,這些亂象的存在會令公民利益受損,往大處說,移動互聯網產業乃至整個宏觀經濟發展都有可能因此被阻滯。
對于騷擾詐騙電話,各界也在苦苦尋找應對之策。早在2014年5月,在全國百余家媒體的見證下,中國手機反騷擾反欺詐聯盟正式成立。聯盟由晶報與360手機衛士共同發起,匯聚了全國五十余家最具影響力的主流媒體,聯手聲討信息騷擾詐騙。在一百多天的時間里,晶報持續跟進報道手機反騷擾反欺詐,產生了巨大影響。隨后,深圳開始開展聲勢浩大的“打擊信息詐騙和反信息騷擾”專項行動,相關措施陸續有來,有力打擊了電信網絡領域的詐騙和騷擾。
但即便如此,騷擾詐騙電話依然猖獗,全國人大代表的憂慮,正與嚴峻的現實緊密相關。治理亂象須用重典。在新加坡,個人信息保護署可以對撥打騷擾電話等違法行為施以不超過100萬新元(約合人民幣514萬元)的處罰,發一條垃圾短信,有可能面臨最高1萬新元的罰款。而在我國,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法規對騷擾電話等有所提及,但威懾力度明顯不足。而從執法層面來看,對于騷擾詐騙電話的治理也存在“多龍治水”的情況,相關部門之間缺少聯動機制,也難以形成合力。
近日,正在公開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條例(修訂草案)》要求,金融、電信、物流、寄遞、物業管理、房屋中介等企業應建立客戶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不得泄露客戶的個人信息。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對于騷擾詐騙電話的治理事關公共安全,公眾希望能有一個更全面、立體、系統的整治措施出臺,讓騷擾詐騙電話逐步遠離我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