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深圳企業家馬化騰提交了《關于加強科技倫理建設,踐行科技向善理念的建議》,他認為,應當在國家層面,針對相關新技術制定倫理準則,對新技術應用進行引導和規范,并完善科技倫理教育機制。
1998年馬化騰成立騰訊,彼時,人們對騰訊這個名字很陌生,熟知的是OICQ這個聊天工具。如今,騰訊早已不是單純的“互聯網”企業。立足于深圳這片創新熱土,騰訊的科研版圖并沒有局限于計算機科學領域,在工業、環保、醫療等領域,“企鵝”也做好了布局。在深圳,像騰訊這樣的企業不少,放眼全國,“科研”也不止是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專利”,市場主體尤其是民營企業近年來展現的科研實力和水平令人振奮,儼然已經成為拉動我國科技進步的又一強力車頭。
越來越快的科技迭代,越來越多的發明創造,頻頻給我們的生活帶來驚喜和震撼。我們既樂見創新讓生活日益便利,又擔憂科技潛在的“破壞性”力量。19世紀英國著名小說家瑪麗·雪萊創造科學怪人弗蘭肯斯坦,這一經典文學形象直到21世紀還在被人廣泛提及——現在,我們知道科技本身沒有“立場”,想要科技造福人類社會,就有必要給利用科技的人設定一套可靠的道德和法律框架,將創造性破壞給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防止強力技術為作惡服務。
然而社會解釋系統的發展,諸如法律的更新、制定,需要花費不少時間,還必須經過必要的審議程序,才有可能規范人們利用新科技的行為。但我們現在越來越難以預料科技進步的速度、科技傳播的效率、科技本身的復雜度。有學者指出,我們似乎正在逐漸進入“科技不中立”時代:臉書承認因技術漏洞而被操縱實現政治目的,內容農場利用“算法”對用戶進行所謂“個性推送”,“大數據殺熟”……打開“潘多拉盒子”的我們對科技的副作用往往后知后覺。
但不必過于悲觀,人類依然堅守“向善”這一科技應用的方向,我們也可以用技術手段解決技術帶來的問題。國家在制定新技術制定倫理準則,規范引導新技術應用的時候,更需要“馬化騰們”這樣的科技創新企業領袖貢獻力量??萍计髽I在科研過程中,應當從源頭抓起,杜絕短期商業利益侵犯科技向善的價值觀念。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當及時發現、糾正并總結技術研發中的倫理失范行為,及時向國家層面平臺上報,快速形成防范機制。像騰訊這樣在“人工智能”領域先行一步的企業,已經在開發“為人工智能建立倫理框架”的項目。如今,人工智能開始深入思考“道德問題”,“它們”的思考速度比人類更快,未來也許還能更深——在科技加持下,社會解釋系統也加快了更新的步伐,科技進步催促著人類社會躍遷,但方向盤仍然握在我們自己手上。
科技革命會對社會運行狀態產生不小影響,新科技對我們的社會治理水平提出了挑戰,也給予了我們提高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的契機。馬化騰的建議,體現了我國法治建設能力的提升,“馬化騰們”多多出力,中國的創新偉力將能更好地造福我們的“小破球”。(深圳特區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