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法,不開玩笑,底氣在城市長期練就的法治功力。今后,深圳也可以為解決控煙執法難題提供法治解答。
■王森
深圳“2019年第二輪控煙車輪戰”中,執法人員開出了首張個人控煙違法頂格罰單,500元的罰額也創下全國控煙個人罰款最高記錄。開出此罰單,表面上看是一偶發事件,但開罰背后體現出深圳執法部門的法治精神,實具指標意義。重罰違規者之后,深圳控煙要領全國風氣之先,率先建成無煙城市,應繼續“給力”,發揚此法治理念。
回溯這張罰單的開罰過程,我們可以看到深圳控煙兩大法治化亮點,恰能解決控煙執法面臨的兩個難題。
其一,執法部門取證、留證意識強。開罰前一日,被罰男子在地鐵站吸煙,執法人員前來勸阻,他沖撞并抓傷執法隊員后逃脫,但這些行為都被監控器與執法記錄儀記錄在案,留存充分視頻證據對隨后依法開罰提供了可能。
過去,執法者面對癮君子時,對方能很快掐滅煙頭,扔掉煙蒂,因證據難以存留,實質開罰可能面臨法律問題,執法往往僅停留于口頭教育與告誡。深圳多部門聯合執法,跨部門合作可以提供衛生部門更多證據資料,如地鐵運營就為控煙執法提供了協助。而在注重執法合法性的深圳,執法員配備執法記錄儀已是“標配”,既能夠在執法時實時取證,也保護了執法者的合法權益。
其二,控煙部門嚴格按法規條例規定的罰則,來判定違法行為和定奪處罰額度。《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規定了處罰禁煙區違規吸煙的三種情況,該男子“有阻礙執法情形”,被處500元罰款合法合理。
如今,國家制定了嚴格的控煙法律、法規,幾乎所有城市都按本市情況制定了控煙條例。不少城市都規定個人違規抽煙視情況可罰五十元至五百元的規定。但頂格罰款至今才在深圳出現首例,一定程度說明在對個人違規抽煙進行處罰時,城市管理者對“阻礙執法”或其它加重處罰的情況在判定上還存疑慮。造成此種疑慮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執法人員欠缺標準作業規范的協助是不容忽視的原因。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50元以下的罰款可采取簡易程序,但超過50元的罰款則需完成較為復雜的處罰程序。深圳對行政執法人員嚴格要求、充分培訓,使他們有能力也有膽量依法從重處置較為惡劣的違法行為。
嚴格執法,不開玩笑,底氣在城市長期練就的法治功力。今后,深圳也可以為解決控煙執法難題提供法治解答。如針對市民反映違法吸煙處罰力度不夠的問題,深圳可參考境外城市控煙經驗,利用經濟特區立法權,進一步簡化執法程序,分割違法行為制止和處罰權限,執法人員負責勸阻和取證,司法部門則集中對違法吸煙行為進行違法認定和罰款定額,利用司法權威增強對違法吸煙的威懾力。
《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業已實施5周年,成效明顯,但尚未實現公共場所全面無煙。在控煙這件事上,還得繼續用好法治手段。500元的罰單,給我們依靠法治控煙再次提了一個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