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棟別墅群建在水源保護區內
早在2014年11月,記者曾接到市民舉報,并于第一時間介入調查西麗湖度假村內違建別墅一事。
據記者調查了解,西麗湖度假村本是行政劃撥公共旅游用地,是市民旅游休閑的地方。2007年,西麗湖度假村以每年每平方米0.4元的價格,從土地使用權人手中租下整個度假村48萬余平方米的土地,每年只須支付土地租賃費19萬余元。
37棟別墅的前身是度假村酒店用作配套用房的石頭房子。后來由于年代久遠,房子老化成為危樓,經市規劃國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和南山區住建局審批通過,于2009年分別辦理了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開始動工建設。隨后幾年,松林山莊別墅先后在深圳市規土委第二直屬管理局和南山區住建局處成功續期。
但2014年10月,度假村違建問題因廣東省委第三巡視組介入調查而被高度重視,該處別墅群建于水源保護區內,屬于違法建筑。因此在2015年4月12日使用期限滿后無法續期。南山區規土監察大隊進行立案調查,做出行政處罰決定,限期三十日內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