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深圳推出《支持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工作方案》。方案整合了國務院和廣東省政府出臺的關于支持自貿區深化改革創新若干措施中與深圳有關的39條措施,率先在前海蛇口自貿片區落地實施。
整個方案,人們滿眼看到的都是“放寬、不受限制、允許、鼓勵、支持”等詞語,感受到的則是深圳更加開放的姿態。
39條舉措涵蓋四個方面,分別為營造優良投資環境、提升便利化水平、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和推進人力資源領域先行先試,其中營造優良投資環境的舉措最多,15條措施條條涉及權限下放和放寬限制。
比如,自貿試驗區內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本省(市)的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對自貿區內的港澳臺資建筑業企業,不再執行工程承包范圍的限制性規定;自貿區內醫療機構可開展干細胞臨床前沿醫療技術研究項目等等。可以看出,自貿試驗區的市場更加開放,對外資的限制更加寬松,有利于進一步吸引境外資本的進入。
一個多月前,深圳宣布,來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短缺人才將享受15%的個人所得稅減免優惠。這一與國際接軌的做法引來各方好評,39條舉措則繼續為引進境外高端人才掃清障礙。
比如,允許勞務派遣員工從事企業研發中心研發崗位臨時性工作;允許具有港澳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筑、規劃、專利代理等領域專業人才,經相關部門或機構備案后,按規定范圍為自貿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服務。引進國際頂尖人才,才能更好推動深圳發展向國際一流水準邁進。
不僅要“引進來”,也要推動“走出去”。在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方面,39條措施明確:支持自貿區依托適合自身特點的賬戶體系開展人民幣跨境業務;鼓勵、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境外機構和境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滿足“走出去”企業的各種融資需求等。
粵港澳大灣區與全球其他灣區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區、四個核心城市”。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居于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是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的合作發展平臺,把制度差異轉化為制度優勢,成為片區的重要使命。39條舉措中,就有許多是為港澳“量身訂造”。
如今,前海蛇口自貿片區的核心引擎作用已初步顯現,它發展得越好,將越有力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期待新出臺的創新措施能為大灣區建設提供許多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
39條措施的出臺,再次證明了深圳乃至整個中國“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的決心與信心。深圳的崛起和中國經濟的高速發展都得益于改革開放,眼下,國際形勢紛繁復雜,只有堅持全面開放,才能讓中國贏得更多國際支持和更多發展機會。(評論員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