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2019年7月20日訊 7月18日,“睦犬一號”統一執法日行動在全市正式開啟,深圳市、區城管部門在全市范圍針對寵物經營機構開展專項執法。記者從市城管和綜合執法局獲悉,超過7天且未售出的犬只,需以寵物經營機構的名義上傳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等信息辦理臨時犬證。
據統計,“睦犬一號”行動當日,全市共摸排寵物經營機構726家。其中,在113家寵物經營機構辦理臨時犬證576只;在36家寵物經營機構辦理犬證信息變更43只;在35家寵物經營機構新辦證登記犬只129只。此外,共沒收禁養烈性犬5只。
此次“睦犬一號”主要針對寵物經營機構開展執法,主要內容有:結合市場監管局寵物經營機構列表,對轄區內犬只售賣市場、寵物經營店等機構進行摸排、核查,掌握其店名、地址、聯系方式、營業規模、犬只類型、犬只數量、法人代表、營業執照等信息,建立寵物經營機構管理臺賬;對寵物經營機構進行宣傳指導,督促其及時為留置超過7天且未售出的犬只以寵物經營機構的名義上傳營業執照和法人代表等信息辦理臨時犬證,對未辦理臨時犬證的,責令整改;督查寵物經營機構賣出犬只時,對已辦理臨時犬證的,要與購買人辦理犬證信息變更手續,對未辦理臨時犬證的,要登記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犬只品種、規格、名稱等信息,現場為購買人辦理犬證,或督促購買人為犬只注射疫苗。(讀創/深圳商報記者 文燦/文 廖萬育/圖 實習生 莫均 通訊員崔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