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深圳將力爭于明年底實現全部市區兩級醫院間檢查結果互聯互通互認。對市民來說,這是一個值得期待的好消息。
看同一種病,跑不同醫院,各家醫院CT、B超、血項等不斷重復檢查,付出無數的精力和花費,結果卻是一樣……這是許多人共有的就醫體驗。如此這般折騰,醫生也許不厭其煩,患者卻得付出更大的就醫成本,看病焉能不貴?
也因此,近些年來,減少不必要的重復檢驗檢查,實現不同醫院間檢查結果互聯互通互認的呼聲漸高。去年2月,國家衛計委相關人士表示,全國86%的醫院已基本實現同級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深圳市屬公立醫院間也已于去年基本實現醫學檢驗和影像檢查結果互聯互通互認。
作為一個信息化程度較高、富有創新精神的城市,深圳理應在這方面走得更遠。醫院實現檢查結果互聯互通互認,是打造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的題中之義。推動實現全部市區兩級醫院間檢查結果互聯互通互認,就是這方面的一種積極嘗試。由于市區兩級醫院間所涉及的醫學檢查量要大得多,互聯互通互認所帶來的“減負”效果也將更為明顯。更進一步說,只有這種障礙打通了,正在大力推行的分級診療才會更有效率。
當然,我們也應看到,實現不同層次醫院檢查結果的互聯互通互認,知易行難。據悉,由于深圳部分區級醫院原來開發應用的信息系統較老舊,要完全實現互聯互通,有待在技術層面進行升級。此外,由于每家醫院所應用的信息系統不同,導致醫院間信息標準存在差異,各系統之間數據難以“打通”,互聯互通存在技術“壁壘”。
更重要的是,一般來說,患者轉院,多是從小醫院轉向大醫院,而各級醫院的檢查水平存在差異,檢查結果互認就存在一定的風險性。比如,一家醫院的醫生按照另一家醫院的檢驗結果進行了診斷和治療,結果造成了誤診或者醫療事故,責任如何劃分?
這種情況下,不妨建立一套“首次檢查負責制”,發生醫療事故時,如果是之前醫院的檢查結果誤差所導致,那就應該由提供檢查結果的醫生與醫院擔責。讓醫療檢查收益與風險相統一,既能推進檢查結果互認,也能倒逼醫院提供更精準的檢查服務。
進一步看,要讓檢驗結果互認制度順利推行,還需要完善、細化相關法律法規,從法律角度確保由結果互認引起的醫療事故的權責歸屬問題。此外,可以考慮引入商業保險,降低醫院本身由結果互認帶來的風險。
總之,實現檢查結果在市區兩級醫院之間,以及各社康中心和各醫院之間的互聯互通互認,是緩解深圳人看病難、看病貴現象的一項有效舉措,迎難而上、有序推進,醫療服務品質才能真正全面優化。從更大的層面來講,在這樣一個萬物互聯的時代,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應用推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提升,將進一步夯實城市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