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月來,深圳持續高溫,溺水事故也進入了多發期。深圳市急救中心統計數據顯示,6月1日至7月29日,一共接報36宗溺水警情。深圳市急救中心提醒,游泳前不做熱身運動、過于饑餓或者過飽、酗酒、身體虛弱、有心臟病和心腦血管疾病等都不適合下水游泳,否則很容易發生溺水事故。
預防溺水,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卻又是一個不得不再三提起的話題。盡管我們天天說,時時講安全問題,但依然會不時上演溺水悲劇。短短兩個月,深圳就有36宗溺水警情,著實需要引起市民的警醒。不僅是深圳,每逢暑期,全國各地都頻頻發生溺水事故。當有人因溺水而造成慘劇時,哪怕隔著屏幕,都能深深感受到其身邊親人那種悲痛和無助。
預防溺水不是孤立的話題,與學校和家長平日的安全教育、家長監護等因素密切關聯。日前,市教育局發布《深圳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辦法(征求意見稿)》,游泳成為必考選項,從一個側面凸顯出深圳對防溺水教育的重視。學校在努力,家長更要行動起來。事實上,不僅僅是孩子,許多家長同樣匱乏相關安全知識,平常只是在耳邊叮囑一句“注意安全”,卻不能教會孩子具體的安全防范知識和自救技能。比如兒童溺水時通常表現為兩眼無神、不說話,不會像成年人那樣猛烈拍打水面,類似的安全知識恐怕許多家長還未必知曉。
由此延伸開來,防溺水教育,家長責任重如山。無論有多忙,都必須時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縱觀見諸報端的兒童溺水事故,眾多案例都是家長疏忽照看所致。而且,不要認為只有游泳池、海域等地方才是高危場所,對于年齡較小的兒童來說,浴盆、室內水缸等都可能是導致孩子溺水的“潛在殺手”。就在前些日子,寶安區一名女童倒栽式掉進水桶里面,所幸鄰居、醫生及時施救,方脫離生命危險。
值得注意的是,僅7月份,深圳就發生兩起游泳場館溺水亡人事故。當前深圳持續進入高溫天氣,深圳各個游泳場館的人氣也越來越旺。在游泳場館擔負著現場應急救援任務的救生員,當然不能是可有可無的“擺設”。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知識水平和操作技能,配齊配優救生員,保持救生設施設備完好有效,這些既是游泳館應當具備的資質條件,也是必須筑牢的安全防線。
俗話說,“發生溺水的都是會水的”。因此,無論對自己的水性多么自信,還是要在游泳前多一分防范意識和自救知識。比如,要選擇正規的泳池或者安全海域,不要在沒有安全員、救生員看守的水域下水;游泳前應當充分熱身,活動好關節并拉伸肌肉;下水前必須要嘗試一下泳池的水溫,確保身體能適應水溫……將每個環節、每個步驟做到位,就是在為自己的生命安全“加分”。防溺水安全意識再怎么強調也不為過。畢竟,等到意外發生再來反思,就真的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