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帶給人們便利
各種訊息一鍵傳達
但網絡并非法外之地
通過信息網絡提供有償刪除等服務
必將受到法律制裁!
某科技公司內,員工張某林嫻熟地敲擊著鍵盤,目不轉睛地盯著電腦屏幕。誰也沒有想到,這位看起來工作十分認真的員工,竟是一名“網絡水軍”!
今年8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合成作戰中心民警在開展工作過程中,發現一條線索:轄區一男子涉嫌違法承接“刪帖”“網絡投票”“買貼吧賬號”等業務。通過大數據分析研判后,合成作戰中心很快鎖定了嫌疑人所在位置,并將線索指派到華富派出所。接到線索后,華富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嫌疑人所在的科技公司進行落地偵查。
“你是不是在幫別人刪帖?”突然出現的民警讓張某林嚇了一跳,手足無措下,他很快承認了自己的違法犯罪行為。
原來,2018年10月,張某林入職所在的科技公司后,一直從事網絡運營工作。除了常規的工作內容外,他還負責維護公司的網絡形象,聯系各網站、論壇刪除有關公司的負面帖子和評論。久而久之,張某林發現這里面大有“商機”!再加上張某林的工資并不能滿足他的欲望,于是,他開始開始私自在論壇、社交群發廣告,攬接“刪帖”、“網絡投票”、“賣貼吧賬號”等業務。2018年11月至今,張某林以營利為目的,在對信息真實性不作任何核查的情況下,有償接受他人請求刪帖的委托,刪除網絡負面貼文300余條、幫助網絡投票500余次、販賣貼吧號2個,獲利5萬元。
經進一步核查,福田公安分局合成作戰中心民警還發現了與張某林合作的“刪帖”中介平臺以及幫助其“網絡投票”的一批嫌疑人。目前,合成作戰中心正在對其進一步調查,同時加強對轄區互聯網公司網絡安全排查。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屬于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目前,張某林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