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圳法治發展報告》發布,五年數據看深圳法治發展
深圳特區報2019年8月22日訊 由深圳市社會科學院、深圳市法學會聯合編撰的《深圳藍皮書:深圳法治發展報告(2019)》日前由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發布,報告梳理了去年深圳法治發展的基本情況,并對深圳建設“法治城市示范”提出對策建議。
8月18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文發布,《意見》對深圳提出了“法治城市示范”的戰略定位。正值此時,《深圳藍皮書:深圳法治發展報告(2019)》發布,全面系統總結深圳法治城市建設已有成績,并探討深圳如何在法治領域發揮先行示范作用,頗受業界關注。
報告分五個版塊,從立法、法治政府、司法、法治社會、法治與改革等方面梳理總結了2018年深圳法治發展的基本情況與主要特點、創新及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報告認為,2018年深圳持續推進法治中國示范城市建設,立法、法治政府、司法、法治社會等方面工作取得新進展,努力把深圳建設成為最安全穩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最好的城市之一。
在立法方面,深圳多方式探索提高立法科學性、民主性,推出一批黨內法規,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及時開展法規規章的立改廢并作出適用決定;法治政府方面,通過源頭把關,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合規,多方式監督促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司法方面,全面深化改革,司法公正效率雙提高;法治社會方面,不斷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公證律師業務持續發展,法治文化建設穩定發展,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體系正在形成。
報告還指出,2018年深圳法治建設有四個突出特點:一是信息和智慧技術在法治領域的廣泛運用產生乘法效應;二是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優化;三是圍繞“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國際商事糾紛解決機制和法律服務不斷推出;四是生態法治建設不斷加強。
報告建議,未來深圳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的精神,在朝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方向前行、努力創建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城市范例過程中,要更加重視發揮法治領域的先行示范作用,更加重視加強法治建設的宏觀統籌,統籌法律人才的培養管理,統籌科技運用和智慧發展,統籌經驗總結和推廣,加快法治中國示范城市建設。
看點:2018年深圳史上首批黨內法規出臺
作為全國首批黨內法規制定試點城市,深圳對焦目前黨內法規在基層黨建、作風建設領域的薄弱點,積極探索開展黨內法規立法工作。2018年8月制定出臺了《中國共產黨深圳市街道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中國共產黨深圳市社區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深圳市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定(試行)》《黨支部書記履行黨建工作職責考核辦法(試行)》《建立健全糾正“四風”長效機制規定(試行)》等5部創制性黨內法規,形成基層黨建領域法規全覆蓋的完整的法規體系。這些法規出臺為深圳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治黨提供了最強有力的制度基礎。法規出臺后,深圳全市各街道按法規要求設立了黨建專責部門,各社區均實現了黨建標準化基本達標,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工作強力推進、覆蓋率大幅提升,“四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黨內法規對基層黨建工作的規范和促進作用迅速顯現。
人大適應改革發展需要及時開展法規的立改廢及作出適用決定
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和國家法治的不斷完善,以及“改革必須于法有據”觀念的樹立,2018年,深圳在立法保障改革、立法推動改革、立法規范改革方面的步伐越邁越大,在加大特區立法權使用,制定特區條例促進改革創新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外,根據改革的需要,及時修改和廢止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符的法規,采用暫停法規性文件的適用、暫時調整和暫停法規部分條款適用的方式,為改革探索提供法治依據。全年通過新的特區條例5項,修訂法規23項,廢止法規1項,暫時調整和暫停適用法規10項。
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就
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開展的2018年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和法治政府獎評選中,深圳以總分790.13分在100個地級以上市政府中榮登榜首,坪山區申報的“構建公共信用信息應用新機制助推法治政府和誠信坪山建設”項目榮獲第五屆“中國法治政府獎”,大鵬新區“生態文明建設全鏈條法治化改革”項目榮獲“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深圳打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堅定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在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執法、公共法律服務等方面持續探索和推進改革,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肯定。
源頭把關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合規
2018年2月發布了修訂后《深圳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號令),明確規定政府規范性文件在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前,必須先經政府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并梳理形成規范性文件“統一要求、統一審查、統一征求意見、統一有效期、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統一查詢平臺”的“八統一”管理模式,在規范性文件制定主體、范圍、權限、程序等方面,提出了比國家要求更為嚴格、具體的要求。截至2018年底,市法制辦共收到市政府工作部門提請審查的規范性文件204項,審查通過165項,通過率為80.9%。
信息和智能技術在法治領域的廣泛運用產生乘數效應
科技手段更廣泛、更綜合地運用對城市法治化水平的提升產生乘數效應,許多長期困擾的問題找到了解決方案,一些突出的問題迎刃而解,譜寫智慧法治新篇章。立法微信聽證大幅提高了公眾參與率,“刷臉”執法推動交通執法精準對人,“云上稽查”平臺聯動“態勢感知系統”高效實現網上版權保護,法治政府信息平臺項目建設從技術上助力法治政府建設;智慧法院建設深入推進,“深融·多元化平臺”“法庫·電子卷宗平臺”“鷹眼執行綜合平臺”以及深騰微法院、福田法院的“融 智 慧”平臺等圍繞審判、服務法官的技術支持體系在司法改革和提高司法效率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案多人少、同案不同判、執行難、司法監督等問題得到初步解決,司法公正效率大幅提升;發展線上公共法律服務,“遠程司法確認”、法律援助線上管理系統、“南山智慧法務”平臺的開發應用,使公共法律服務水平效率大幅提升。
法治化營商環境不斷優化
努力打造成為貿易投資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務管理最規范、法治體系最完善的城市。修改法規規章落實“放管服”,規范行政管理,簡化行政審批;發布第一批100個“不見面審批”服務事項清單,啟動商事登記 “三十證合一”,推出開辦企業一窗通服務,推廣“秒批”政務服務,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工作,營造最優營商環境;出臺《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設立中國(深圳)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爭端解決機制和法律服務體系不斷探索完善
積極探索完善服務于“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訴訟、仲裁、調解、公證相互對接,官方和民間對接,線上和線下對接,中國和外國對接的多元化爭端解決和法律服務體系。一是創新國際商事爭端解決機制,深圳前海法院聯合內地和香港調解中心、粵港澳調解聯盟等粵港澳大灣區30余家司法、仲裁和調解機構搭建專門負責國際商事糾紛的多元化解決平臺——“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訴調對接中心;前海法院設立一帶一路商事糾紛律師調解工作室,建立起國際區際爭議訴訟與調解相銜接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設立第一國際商事法庭,并將深圳國際仲裁院入選全國首批“一站式”國際商事仲裁調解機構,作為“一帶一路”爭端解決機制和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二是完善關于“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法律服務體系。前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示范區內的8家律師事務所發起成立了前?!耙粠б宦贰狈煞章摵蠒?,構建起集律師、公證、調解、仲裁、司法鑒定、法律查明、知識產權保護為一體的跨境跨業跨法域國際性法律服務交流合作平臺,為中國企業和公民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法律支持,為海外華語律師參與“一帶一路”法律服務提供合作平臺。
生態法治建設不斷加強
深圳積極探索生態文明法治建設,走出以法治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發展新路。一是對十余項有關生態環境保護的法規和法規性文件進行了修改,以適應新形勢下相關主管部門的協作分工細化,利于加大監管力度;二是開展“利劍二號”行動重拳打擊環境違法,有力推進了生態環境質量的持續改善;三是檢察機關開展生態環境專項監督以檢察專項監督與人大監督、社會監督合力作用,推動相關部門迅速解決問題;四是發布中國首套生態安全港國家標準,填補了國內在該領域標準化工作的空白。深圳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受法學界關注和肯定,大鵬新區生態文明建設全鏈條法治化改革項目獲得“中國法治政府獎提名獎”。
五年數據看深圳法治發展:
通過法規性決議明顯增多
2018年,深圳在立法保障改革、立法推動改革、立法規范改革方面的步伐越邁越大,在加大特區立法權使用,制定特區條例促進改革創新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外,根據改革的需要,及時修改和廢止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符的法規,采用暫停法規性文件的適用、暫時調整和暫停法規部分條款適用的方式,為改革探索提供法治依據。全年通過新的特區條例5項,修訂法規23項,廢止法規1項,暫時調整和暫停適用法規10項。
嚴格審查源頭把關規范性文件
2015年以來每年提請深圳市政府法制辦審查的市政府工作部門規范性文件均在200件左右,而通過率均在80%-90%之間,每年都有數十件規范性文件未能通過審查。這一方面說明政府工作部門起草規范性文件的總體水平尚可,但仍需進一步提高;同時也說政府法制部門發揮了重要的審查把關作用,確保了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的質量。
2014-2018年深圳市政府法制辦審查市政府工作部門規范性文件情況
行政復議案件在多年持續增加后首次大幅下降
2018年深圳行政復議案件數量大幅減少,這可能與“兩隨機一公開”執法全面推廣后執法規范性進一步提高和執法爭議減少有關。辦結的行政復議案件中,被撤銷或確認違法的案件比例繼續降低,但裁定終止的案件總件數雖略少于上年,比例卻有一定幅度上升。總體而言,行政復議的直接糾錯率有所下降,但間接糾錯率有所上升,較好發揮了行政復議對行政執法的監督作用。
2014-2018年深圳政府法制辦行政復議案件及辦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