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配套
商業、辦公及旅館業建筑合計466950平方米(含商業文化設施23350平方米),地下商業12000平方米(均為產業配套地下商業),產業研發用房423400平方米(含創新型產業用房50810平方米),產業配套用房101900平方米(均為商業服務設施)。
▲項目效果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