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起,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但近日記者在暗訪調查中發現,羅湖商業城室內抽煙現象普遍,屢禁不止。本報暗訪報道刊發后,引起了該區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昨日,羅湖區控煙辦、市場監督管理局南湖所市場監管辦公室、羅湖區消防大隊等7個控煙執法部門邀請本報參與對該商城的現場督辦控煙。相關部門從善如流,重視輿論監督的態度,以及針對問題快速行動的執行力,值得點贊。
無論是基于對生命健康的尊重,還是出于文明建設的考慮,嚴格控煙都是民心所向、大勢所趨。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被稱為“史上最嚴控煙令”,不僅在禁煙范圍上有所擴大,還首次將電子煙納入控煙“黑名單”。最近,深圳控煙舉措切切實實牽動了全國目光,受到廣泛點贊。厲行控煙既體現對生命健康的尊重,也從細節處丈量著一座城市的文明深度。深圳是文明建設的城市榜樣,理應在控煙方面作出表率。
控煙需要嚴厲的法規,更需要嚴格的執法。坦率地說,一些人為什么敢于在公共場合肆無忌憚地“吞云吐霧”,看似是文明意識的薄弱,根本上還是認為自己不會被執法人員“逮”到。由此更加凸顯“硬氣”的控煙執法行動力的可貴。有了“最嚴控煙條例”,還需要有最嚴格的執法,始終保持控煙高壓態勢,方能讓人們切實感受到“最嚴”二字的力度和成效。
當然,相關執法部門不可能做到時時監督、處處檢查,要想對違法吸煙行為進行更為有效的約束,還需強化社會監督力量。激發全社會參與監督、管理的熱情,鼓勵形成人人知曉、人人監督的氛圍,正是推動控煙工作可持續發展的要義。本報為什么再三發出不要在公共場所吸煙的呼聲?就旨在著力提升社會公眾的文明意識和法律意識,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吸煙有害、控煙有責的輿論氛圍。事實上,深圳厲行控煙的目的并不在于處罰,同樣是希望通過此舉讓控煙意識真正深入人心。一方面,相關執法部門要不定期高密度開展巡查及隨機抽檢,把“突擊”變為“常態”;另一方面,要鼓勵更多人特別是商場、寫字樓等重點場所的經營管理者主動站出來,對違法吸煙行為說“不”,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正如本報昨天所說的,“違法吸煙者時刻處于被‘曝光’的擔憂之下,自然不會再肆無忌憚地‘吞云吐霧’”。
控煙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事,在一定意義上,控煙觀念建立就是控煙的最大成果。倘若人人都有發自內心的自律自覺,意識到在公共場所不吸煙關乎城市文明,更關乎法律,久而久之,公共場所等“禁煙區”自然會“煙消云散”。掏煙之前想一想:這里允許吸煙嗎?這種“自問自答”應當深深扎根于每一位煙民的腦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