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評論員
“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
一個國家選擇什么樣的治理體系,由其歷史傳承、文化傳統、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決定,由其人民決定。衡量一個社會制度是否科學、是否先進,主要看是否符合國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擁護。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是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一個顯著優勢。
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從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到堅持和完善統籌城鄉的民生保障制度,再到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充分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彰顯了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不變初心與使命擔當。朝著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方向奮進,就是要適應時代變化、順應人民期盼,以更加科學完備的制度實現“立治有體,施治有序”,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著力打造民生幸福標桿,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發展格局,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一項重要使命。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圳必須加快構建超大型城市現代化治理體系、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高質量全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打造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為立起民生幸福標桿提供堅實有力的制度支撐。
盡力而為,構建更加公平的民生保障制度,織就更高質量的民生保障之網。深圳的實際管理人口數量多、密度大,對城市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提出了很高要求。在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上下功夫,著力形成制度安排和長效機制,才能不斷增強有溫度、可感受、可擁抱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深圳要制定好民生長遠規劃,建立健全民生投入穩定增長長效機制,積極探索公共服務供給方式和配置機制的改革創新,在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的同時,加快構建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和高質量全覆蓋的社會保障體系,努力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唯此,才能讓發展更有“溫度”、幸福更有“質感”,讓民生幸福標桿有根基立起來、形成的經驗做法可復制可推廣。
大膽創新,在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上率先突破,全面提高超大型城市治理現代化水平。打造民生幸福標桿,需要全民參與,共建共治共享。在城市管理治理中,特別是在解決居民“急難愁盼”問題時,政府要更多問需于民、問計于民,變“為民作主”為“由民作主”,提高群眾民生保障獲得感與公共服務滿意率。深圳要完善群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下沉到基層,更好提供精準化、精細化服務,切實把群眾大大小小的事辦好。同時,深圳要善用科技的力量,加快推進“數字政府”綜合改革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為城市治理現代化賦能,推動治理機制現代化、治理手段智慧化、治理方式法治化,讓城市運行管理“聰明”起來、公共服務智慧起來、社會保障精準起來,努力走出社會治理新路。
大道之行,初心不移。厚植民生情懷,以改革創新為鑰匙破解社會治理難題,以制度機制為支撐立起民生幸福標桿,為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匯聚堅不可摧的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