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京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再次提出“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重申“房住不炒”的定位不變。會議還首次提出“政策性租賃住房”概念:要著力培育和發展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等群體的住房問題。重點發展政策性租賃住房,探索政策性租賃住房的規范標準和運行機制。
“政策性租賃住房”尚無明確的界定,但應指以政府及住房租賃企業作為租賃住房的供應主力。2017年7月,九部委聯合發布的《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提出,這些大中城市要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引領和帶動作用,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深圳等12個城市成為試點。
這意味著要求地方政府應成為租房市場的“大房東”。住房具有居住和投資雙重屬性,如果市場化程度過高,投資屬性就會被放大;而政府要保障“住有所居”就不會以盈利為目的,政府手中可支配資源越多,就越有利于平抑住房價格波動、穩定市場。
對此國際上已有成功經驗。通過購買政府提供的廉價組屋,新加坡人的住房自有率高達90%以上,是世界上住房自有率最高的國家之一。國土面積與人口相對有限,有利于新加坡實現“居者有其屋”。相形之下,德國經驗更可資借鑒,高達55%的德國家庭長期租房住,皆因房源充足、租金穩定。數據顯示,德國人口8000萬左右,住宅數量超過3380萬套,其中租賃住房超過1860萬套,占比超過55%;政府擁有公租房約450萬套,占租賃住房的24%。
德國政府長期通過間接補貼支持住房合作社、私人機構、企業大量建設只租不售、低租金的社會保障房,同時自身也投資建設了相當規模的福利性公共住房。據統計,二戰后60年來,德國先后建造了近1000萬套公共住房,隨著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才改為主要依靠市場供給。
深圳正在進行的“新房改”也在不斷加大政策性租賃住房的供給。深圳提出:到2035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其中商品房占四成、保障性住房占六成,實現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供給比例的大逆轉。當然,這些保障性住房并非均用來出租,對于人口上千萬且持續凈流入的深圳來說,要以此做到穩定市場還不夠,但這個努力方向是對的,深圳也還在通過多樣化的形式來做大“蛋糕”。前不久深圳推出了全國首個穩租金商品房租賃項目即是一例,該項目租金漲幅受政府監督,產權則歸市場主體所有。
當好政策性租賃住房的“大房東”,既是為了落實中央“房住不炒”要求,也是深圳優化營商環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舉措。期待深圳能在中國住房制度改革中先行示范,為解決“住有所居”獻上中國經典案例。
本報評論員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