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對勞動力、人才的充分尊重和認可,才能在潛移默化中形成最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引導個人發展融入國家富強、民族復興進程,匯聚實現中國夢的磅礴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是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有力支撐,是社會和諧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必然要求。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形成高質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有利于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釋放和增強社會發展活力,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社會公平正義、國家長治久安。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意見》的印發,是對黨的十九大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基于基本國情和社會發展規律作出的具體要求。
處大事貴乎明而能斷,臨大勢貴在順而有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持續深化經濟、政治、社會體制改革,推進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戶籍等制度深層次變革,出臺一系列政策舉措,社會性流動實現從計劃到市場、從單一到多元的歷史性轉變,社會活力充分涌流。但以今天更高要求來看,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依然存在一些體制機制方面的障礙,需要一一破解,進一步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
《意見》共六部分16條政策措施,首次構建了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政策體系框架,圍繞創造流動機會、暢通流動渠道、擴展發展空間、兜牢社會底線作出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和目的性。既讓勞動力和人才能夠到達最適合的位置,實現個人價值,創造更多社會價值,從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也搭建橫向流動橋梁和縱向發展階梯,讓人才有自主流動的機會、積極向上的通道,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與此同時,《意見》可謂“剛柔并濟”。“剛”的一面,對于現階段問題敢于動真碰硬,進一步提升社會公平。例如,明確提出以戶籍制度和公共服務牽引區域流動,“全面取消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城市落戶限制,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至500萬的大城市落戶條件”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柔”的一面,貼心地為勞動力和人才流動掃清“后顧之憂”,如完善評價激勵機制、健全兜底保障機制,讓勞動力和人才干事創業更有信心、更有干勁、更有底氣。
發展是第一要務,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人才對于國家和社會的意義不言而喻,而如何對待勞動力和人才、如何看待人才流動,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國家和社會未來的發展潛力。從這個角度來說,《意見》釋放了一個暖心又積極的信號:充分發揮勞動力、人才的主觀能動性和社會性流動客觀規律,充分尊重勞動力、人才為了實現個人價值自由遷徙的權利。有了對勞動力、人才的充分尊重和認可,才能在潛移默化中形成最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引導個人發展融入國家富強、民族復興進程,匯聚實現中國夢的磅礴力量。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9年新年賀詞中指出,“一個流動的中國,充滿了繁榮發展的活力”。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構建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我們必能讓“活力中國”閃耀于世界版圖,創造新的更大奇跡。(■深圳特區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