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寶安的周女士
在元旦后開始準備孩子的入學資料
可在辦“房屋租賃憑證”這一紙上
卻讓她們一家犯了難!
自家的房東不配合
找別家的房東,價格還漲了!
最高還去到了8000元!
▲家長群截圖,租賃證明漲到5-8千
房屋租賃證明漲價家長心發慌
周女士是深圳戶籍,一直沒有買房,一家四口租住在石巖街道管田新村的一棟小產權房里。明年周女士家的二寶要讀小學一年級,按照政策要求,今年的3月31號之前又要辦租賃證明,這一問價格,周女士慌了。
周女士給記者出示了家長群的聊天信息,有的家長表示,現在辦租賃證明很多都是要五到八千元。
之前給大寶花錢購買租賃證明這事,周女士一家還被房管局的人上門查過,但因為附近城中村里的家長大都是這么操作,后面不了了之。又到一年申請學位時,家長們被迫鋌而走險,繼續為孩子花錢租合同。
在深工作十多年
租賃證明難開
劉先生在深圳工作了十多年,社保也交了17年,兩個孩子現在分別就讀小學三年級和四年級,眼看要升初中,最近親耳聽房東拒絕幫鄰居辦租賃證明,生怕輪到他時,房東不給辦了。
市教育局:
如何符合“居住滿1年”由各區定奪
周女士向深圳12345熱線反映了問題,得到的回復是:市教育局政策原文要求是“且在深圳居住滿1年”,如何符合滿1年條件由各區級教育局制定本區內政策。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位申請,如無法提供住房證明的,教育部門會積極與公安部門及網格管理部門核對其家庭居住信息,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但是,各區級教育局在實際執行時都采用了提供租賃證明作為“居住滿1年”的憑證。有研究人士分析,在深圳學位資源緊張的情況下,《房屋租賃憑證》是教育部門義務教育就近安排學位的重要依據。
市民觀察員郭磊認為,對于一些確實存在難開租賃證明的家庭,教育部門應主動作為,利用現代化的手段,實現信息共享。
不過,有市民認為
既然家長向教育部門
同時提供了居住證、社保證明
是否能撤銷房屋租賃證明一項呢?
針對市民的疑問
市民觀察員是這么說的
寶安區教育局:
相關工作正在推進中
1月4日下午,寶安區教育局對此回應稱,以租房資料申請我市義務教育學位的人員,需核驗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這是全國各大城市的主要做法,也是我市堅持“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的人口政策的基本管理原則,符合國家法律規定。
目前,市教育局正在與公安部門和網格管理部門合作,充分利用人口居住信息系統,對無法辦理《房屋租賃憑證》的家庭,探索試行核對實際居住信息的做法,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