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獨生子女加分擬由1分調整至2分!寶安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再調整
晶報2020年01月06日訊 獨生子女加分擬由1分調整至2分,多子女就讀同所學校加分取消。日前,《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稿)經論證修改后再度公示。去年12月,寶安區教育局發布相關公告,擬對積分入學錄取方式和積分方式進行修訂,其中,"獨生子女加分從90分調整至1分"引發廣泛關注。在新修訂稿中,寶安區教育局結合市民意見反饋,擬將獨生子女加分由1分調整至2分,并取消兩項加分項,同時對部分情況分值進行調整,以體現積分梯度。
獨生子女入學加分擬調整至加2分
據了解,《寶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積分入學辦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稿)主要的修訂內容是錄取方式和積分項目的變化和調整,在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市民朋友提出的意見892條。寶安區教育局將涉及面較廣、具有普遍性的意見進行分類回復并予以公示,同時將經論證修改后的修訂稿一并公示。市民如有新的建議可在1月9日前發郵件到 jcjyk@baoan.gov.cn進行反饋。
在此次公布的新修訂稿中,對去年12月公布的部分積分計算方式和加分情況進行了重新修訂。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獨生子女加分由1分調整至2分;取消"非深戶籍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和"多子女就讀同所學校情況加分"兩項加分項;此外,"寶安戶籍,學區自購商品房""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自購商品房""寶安戶籍,無房租房""深圳其他區戶籍,無房租房""非深戶購房"和"寶安戶籍,有房租房"等情況,分別在原有基礎分上另加5分,"深圳其他區戶籍,有房租房"和"非深戶租房"分值則保持不變,以體現寶安本區戶籍與其他區戶籍、非深戶購房與非深戶租房的積分梯度。
寶安區2020年秋季義務教育入學申請新變化
自2020年起,非深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深圳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必須提供適齡兒童、少年的身份證,且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須滿1年。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當年3月31日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
值得注意的是,寶安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從2018年起全部實行學位房制度,2020年將繼續實行學位房制度,申請寶安區義務教育公辦學位的所有深圳戶籍、非深圳戶籍學生(含港澳臺籍學生)都必須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學區內一套住房只允許一對夫婦的一個或多個孩子申請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