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擔心為救護車等“45度讓路”被罰?深圳早已啟用“無憂避讓”
這幾天在微博和朋友圈有一個話題出現頻率頗高#45°讓路法 #
45°讓路法
釋義:當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執行任務需要前方車輛開道讓路時,社會車輛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讓45°,為后方特種車輛讓出緊急通道。
(關于特種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45°讓路法的“刷屏”讓不少網友紛紛叫好。
讓生命通道通暢是每位駕駛人的義務遇到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第一時間做出45°讓路是為生命讓路,為善意開道而這樣的善舉,其實在深圳也并不罕見。
無論任何情況下,只要遇上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社會車輛都需要第一時間為其讓路。
我們都知道,特種車輛一旦鳴笛就是在搶救生命或者執行緊急任務因此,我們應該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第一時間避讓特種車輛。現在,問題來了路口信號燈為紅燈的情況下怎么辦?如果會跨實線該讓還是不該讓?會不會因避讓產生交通違法被處罰?
深圳交警蜀黍表示,不用擔心!因為深圳早已啟用無憂避讓。
無憂避讓系統對于主動避讓急救車的社會車輛產生的沖紅燈、壓實線、壓斑馬線等行為,交警后臺工作人員將不作為違法行為進行錄入,不需要申訴!
自2014年,深圳推行無憂避讓通過無憂避讓制度,市民主動參與再也不用為避讓憂愁為城市交通文明添磚加瓦。自深圳推行無憂制度以來見到救護車不避讓的司機越來越少而主動避讓的司機越來越多全市形成“聞笛而動”的氛圍。
但有“求知欲旺盛”的網友便提出了這樣的疑問——除了這種45度讓路的方式,還有哪些讓路情況是司機需要知道的呢?
1、相對方向避讓,提前減速停讓
遇相對方向來車為特種車輛,且道路中心無物理隔離時,應當減速觀察。如特種車輛要左轉彎或借自己所在車道通行,應停車讓特種車輛先行。
2、后方來車避讓,打燈變道
同一路段,駕車在特種車輛前方同向行駛時,如各車道車輛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變道,應減速讓特種車輛快速通過。
如遇各車道排隊緩行或交通擁堵,特種車輛在后方同一車道時,應當開啟轉向燈向左或向右變道讓行。
3、單一車道避讓,靠邊停讓
同一路段只有一條車道,駕車在特種車輛前方同向行駛時,前方應當加速通過,有條件靠邊停車的應及時靠邊停車讓行。
有應急車道的,不得在應急車道上行駛。
4、紅綠燈路口避讓,靠邊讓行
遇前方路口停止信號等待放行時,同車道內的前車應在保證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駛過停止線后靠右側停下,讓行特種車輛。
對于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來說每一分每一秒都無異于與生命賽跑。
一個紅燈的時間,真的等不起。
因此每一位司機的禮讓不僅是文明的體現更是對生命的尊重。
【撰文】豐雷鄧子良
【通訊員】深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