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最早聽到了新年里公共住房建設的腳步聲——1月10日,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發布公告稱,將在2月11日出讓位于鹽田區、龍華區和寶安區4宗住宅建設用地。其中3宗地塊建可售人才住房,限銷售均價、最高單價;1宗地塊建公共租賃住房,按建安成本價將產權移交政府。這也是深圳2020年宅地首拍。
以往深圳住宅用地出讓的時間節點一般都在年中或年后,也因此,這一次開年之初就開始的土地拍賣,讓人看到深圳的供地節奏正在加快,全力保障大規模公共住房建設由規劃加速轉變為實實在在的行動。
俗話說,安居才能樂業。作為人口凈流入量較大、商品住房價格較高的超大城市,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解決大規模人口的住房問題,實現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一直被深圳擺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并為此推出了一系列有效、有力的創新舉措。
2018年8月,深圳市政府出臺《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提出系統構建面向2035年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將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總量不少于100萬套。
這種變化首先就體現在土地供應上。深圳的住宅用地長期稀缺,相關數據表明,從2013到2016年,四年時間里深圳僅成功出讓12宗居住用地。到了2019年,深圳的土地供應進入快車道,僅一年時間就成功出讓11宗居住用地。而且,深圳率先在國內嘗試“單限雙競”的土地競拍模式,將普通商品住房與保障性住房并重,進一步優化住房供給結構,加大對人才住房供給的支撐。
在住房制度改革方面,深圳著力構建多層次、差異化、全覆蓋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個亮點是,實現了住房供給中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比例的大逆轉,商品房占四成,保障性住房占六成。
近日,另一個引人關注的與“房”事相關的新聞是,《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既有商業和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開始公開征求社會意見。該征求意見稿提出,將允許既有商業辦公用房改建成租賃住房,切實增加深圳的住房租賃市場有效供給,實現市民住有所居——當新增建設用地跟不上租賃住房需求時,這無疑是一種有效補充。
去年8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指出,要建立和完善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加快完善保障性住房與人才住房制度。嶄新的2020年,我們從新年伊始的宅地首拍里,看到了深圳為落實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而邁出的堅實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