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2月18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焦慧茹)疫情影響了社會的方方面面,給企業和職工帶來了新的問題。對于廣大職工而言,擔心的是疫情期間工資發放、復工安排等。對于企業而言,擔心的是如何順利復工復產。為此,深圳市總工會聯合深圳新聞網推出“復工防疫微課堂”第六期,邀請講師楊文浩,分析、整理了疫情之下企業復工用工防范要點,幫助大家解決困惑。
復工后,企業要想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要確保做到員工心理、身體以及工作安全。
在疫情這一特殊時期,心理安全尤為重要
企業復工后,應第一時間告知員工,公司已做好復工防疫消毒等各項工作,讓員工靜心、安心、定心工作。
企業應利用社交媒體,向員工傳遞正確的防控防疫信息,做到合理科學防范疫情,不信謠、不傳謠。
同時,若企業內有解除隔離觀察的員工,應及時跟進了解他們的心理健康和身體狀態,注意員工心理危機防范,拒絕歧視。建議企業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建立心理咨詢熱線或心理防御機制,及時有效幫助員工解決困惑。
工作安全作為重點,企業應明確工資標準、薪酬支付、勞動合同等問題
延長期至復工期間的工資支付問題。延期提前開工,足額支付、加班雙倍;延期正常開工,遵循法規、正常出勤;開工停工停業,首月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正常支付,次月遵法即可;在家網上開工,工資照常應照常發放;開工不足機制,輪崗待崗、假期協商;遵守當地法規,因地制宜,和諧有道。
疫情中,薪酬合法合規發放。正常經營企業,應合法合規發放。經營困難企業,建議采用靈活用工措施,與員工協商工時、薪酬。申請破產的,按照法規處理即可。
涉及勞動合同關系問題,應注意幾點。第一,疫情中勞動合同簽訂問題,近期盡量減少員工入職辦理;若用工急,必須辦理的,一定要注意防疫工作做好。第二,關于疫情中勞動合同終止問題—屬隔離、醫學觀測治療、緊急狀態下,順延。第三,疫情中勞動合同續簽問題—如屬于三種特殊情況,順延到緊急狀態或觀察結束日。在此期間,勞動合同正常執行。
疫情當前,企業和員工作為命運共同體,應齊心協力、共克時艱。企業應做好把控,明確禁止特殊員工未經許可返崗工作、主動對休假員工的信息進行采集工作、做好員工返崗必要“防疫防護”措施、及時履行疑似病例屬地報告義務原則、妥善處理疫情中員工的“工時”、 “工資”、“醫療期”、“工傷”、“勞動合同續訂”問題、謹慎處理疫情有關“勞動合同”爭議。員工更應當增強法治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履行疫情防控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