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人社部副部長游鈞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說,要堅決糾正針對疫情嚴重地區勞動者的就業歧視,明確提出“三個不得”: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不得發布拒絕招錄疫情嚴重地區勞動者的招聘信息,不得以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為由拒絕招用相關人員,對疫情導致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25日,即湖北除武漢外“解封”的首日。在這個特殊的時間節點,人社部明確提出上述“三個不得”,意在呼吁各地服務機構和用人單位消除歧視,尊重和善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的求職者和返城勞動者,讓其順利求職和返崗復工。應該說,“三個不得”有著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和必要性。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全國各地在確保防疫安全的同時都加快了復工復產的步伐,經濟運行逐漸回歸正軌。然而,就業市場和企業復工過程中不時會出現一些不和諧的現象:有的地方,明里暗里對身份證“42”開頭的人避之不及;有的用人單位,公開在招工聲明中進行地區限定;有的地方,讓已在家“宅”了近2個月、持“綠碼”的湖北返崗人員重復隔離……凡此種種,給人添堵,令人心寒。這些冰冷的做法,不僅是對疫情嚴重地區人員情感的傷害,更觸碰了就業歧視的法律紅線。
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權,這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勞動者的基本權利。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就業促進法》亦專章規定了公平就業,進一步明確了就業歧視的類型及法律救濟的途徑,包括性別歧視、民族歧視、身體殘障歧視、健康歧視、戶籍歧視等。對勞動者在地域、健康等方面實施就業歧視,就是侵犯了勞動者的平等就業權,是對社會公平秩序的破壞,與法治和中央精神相左。
要糾正針對疫情嚴重地區勞動者的就業歧視,各地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大監督力度,對有“就業歧視”行為的企業依法給予警告或處罰等。同時,還需加大輿論引導力度,落細落實健康碼管理制度,言明“持健康碼‘綠碼’跨省外出湖北籍務工人員行前都已經接受了健康篩查”等防控常識,打消用人單位的顧慮,杜絕歧視行為,讓每一位勞動者都能享受就業平等的陽光。
守望相助,才能共克時艱。疫情防控關鍵時期,身處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的群眾響應國家號召,做出了巨大的忍耐與犧牲,當疫情形勢好轉,風險等級降低時,如果在勞動就業方面仍有意無意地設障,無異于在他們尚未愈合的傷口上撒鹽。
作為全國最大移民城市,深圳在助力疫情嚴重地區務工人員返城復工方面可圈可點:早在3月19日零時起即與湖北實行健康碼互認,符合條件者返崗復工無需隔離14天;首趟“點對點、一站式”集中精準輸送湖北務工人員返深復工專列在19日當日就已順利抵深。這些暖心“深圳范”,希望所有的湖北外出務工者都能享受到。(評論員 謝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