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明月
知識產權是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的重要橋梁和紐帶,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發展。
近日,深圳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設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這意味著深圳企業在參與國外市場競爭時,又多了一道保護屏障,不再是“單兵作戰”。
作為我國改革開放前沿陣地,深圳高新技術企業密集,外向型經濟發達。眾多深圳企業在參與國外市場競爭時,面臨著專利、商標侵權訴訟、技術壁壘等知識產權問題的挑戰,知識產權保護問題日漸突出。以中國企業遭遇海外知識產權糾紛量最多的美國為例,2018年美國地方法院133件新立案專利案件共涉及中國企業71家,其中深圳企業26家,占36.6%。
深圳一直以來都在用實際行動助力深企“走出去”。此前深圳出臺實施的全國首部涵蓋知識產權全類別、以保護為主題的地方法規《深圳經濟特區知識產權保護條例》就明確提出,加強涉外維權援助、建立境外知識產權保護協助機制、支持建立境外維權聯盟等維權援助措施。
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維權還面臨著諸多現實難題。從企業角度來看,不少企業存在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意識弱的現象,有調查顯示僅三成企業會主動應對海外知識產權糾紛。在實際經營中,部分中小創新型企業對產品或品牌還缺乏保護意識,往往在遇到麻煩、碰到問題后才認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加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維權成本高,周期長,讓企業在經濟上不堪重負。
另一方面,由于知識產權專業性強,且極具地域特色,各國的制度有所區別,導致企業在海外知識產權維權時尋找資源和維權過程也異常艱難。國內企業對這些資源關注和積累較少,往往是遇到問題后才啟動相關工作,臨時抱佛腳,很難找到合適的解決途徑。
于此種種,都迫切需要完善海外維權援助機制,建立地方性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因此設立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勢在必行。
當然,深圳本次獲批設立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地方分中心,更多的是負起肩上的責任。只有切切實實聚焦海外知識產權糾紛中存在的難點、痛點,形成法律、資金、資源、人才集聚的海外維權援助體系,持續加大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才能讓深企在海外知識產權糾紛的漩渦里,真正從“被動應戰”到“主動參與”,變“單兵作戰”為“協同支援”,為深圳企業打造堅強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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