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個尾翼算改裝嗎?改個車燈算改裝嗎?
蜀黍解答
對于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經登記的結構、構造和特征的車輛稱作非法“改裝車”。分為外觀、進氣系統、點火系統、排氣系統、制動系統、懸掛系統、渦輪增壓改裝、車燈改裝等幾個方面。
不論是改裝外觀、排氣還是車燈,只要未經過合法備案登記,均屬于非法改裝!
那么,非法改裝將面臨何種處罰?接著往下看!
相關法律規定
1
改裝動力、燈光的
1.改變進氣、排氣。單排氣管改雙排氣管;增大進氣、排氣管口徑等。
2.改裝動力。加裝渦輪增壓器、增加電力驅動等改變車輛動力參數等。
3.改裝車燈。加裝增光器(俗稱“火牛”)、改裝氙氣大燈等。
對上述違法改裝行為,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駕駛改變、加裝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燈光裝置、動力裝置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扣留機動車,責令消除違法狀態,收繳違法裝置,對車輛所有人處2000元罰款;對非法改裝單位或個人處10000元罰款。
2
改裝外觀、外形的
1.改裝外觀。加裝空氣動力套件(俗稱大包圍)基本上包含了進氣格柵、車側擾流板(側裙)、后包圍以及后擾板流(尾翼)等。
2.改造制動。改裝制動盤等。
3.改裝懸架。明顯降低或升高車身懸架等。
4.改裝輪胎。改變汽車的輪胎規格,由窄胎變為寬胎、如更換跑車胎;更換尺寸更大更寬明顯與車身不適應的輪胎等。
對上述違法改裝行為,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第五十七條,以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責令恢復原狀,并處500元罰款。
3
改變車身顏色
擅自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未向車管所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第五十六條第(五)項規定,處200元罰款。
4
合法改裝的情形
依照《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第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1.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后防撞裝置;
2.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3.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對于路面查獲車輛屬于上述改裝、加裝項目的不認定為非法改裝違法行為。
5
排氣聲浪噪音擾民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時發出驚人聲浪,制造噪音擾民的,依據《深圳經濟特區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條第三款、八十條第一款,改裝、拆除消聲器及其他防治噪聲污染設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000元罰款。
6
非法改裝車上路造成嚴重影響的
路面查獲的非法改裝車輛涉及其他違法行為的,如非法封閉道路、多輛非法改裝車輛在道路上非法聚集逗留、展現車輛改裝性能、漂移特技等影響道路安全及周邊社會秩序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以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處5到10日行政拘留。
7
非法改裝車輛上路行駛涉嫌刑事犯罪的
對于路面上發現涉及2輛以上非法改裝車輛追逐競駛,影響道路周邊交通安全,情節惡劣的,查獲單位要及時取證固定相關車輛違法證據及周邊道路交通環境情況,并按照支隊危險駕駛刑事案件處置方案要求做完前期工作后及時移送偵查大隊,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以上情形,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處罰,同時涉嫌其他違法行為的,合并處罰。
8
處罰非法改裝門店
對于已查實改變、加裝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燈光裝置、動力裝置的機動車,查獲單位應主動開展深度調查,根據違法人員的供述及提供的資料前往改裝門店開展取證工作,經調查取證確定為非法改裝的單位或個人的,依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對非法改裝單位或個人處10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