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查處校車無牌無證、假牌套牌、報廢、拼裝、超載、超速、不按規定投保、未噴涂放大牌號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檢查校車車況及安全裝置,是否落實“每個座位一條安全帶”、配備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干粉滅火器、急救箱和照管人員座椅(位)、應急出口和應急錘(逃生錘)等安全設備、噴涂放大牌號和統一顏色、粘貼標識等。
確保校車車況良好,為校車安全“上鎖”,為孩子的上學路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