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訊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 記者 彭桂紅 通訊員 吳清慶)9月1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正式實施,經過一個月的執法警示期,10月起,深圳垃圾分類進入集中執法階段,對不開展垃圾分類等行為正式開罰。記者10月14日獲悉,深圳市羅湖區東曉街道執法隊10月12日,開出轄區首張物業罰單,對深圳市大地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垃圾分類投放點和收集容器未保持整潔立案查處,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相對人已依法繳納罰款。
據悉,東曉街道執法隊自《深圳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9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持續在轄區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執法行動,并對涉嫌違反條例相關規定的物業管理單位開具《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督促其進行整改、落實垃圾分類主體責任。
10月,東曉執法隊在9月警示執法基礎上,強化垃圾分類執法工作,以處罰促分類、以處罰促提升。12日,東曉街道對太白路松泉公寓物業管理單位深圳市大地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要求保持垃圾分類點和收集容器整潔,依法作出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同一天,執法隊對巡查發現的穎隆大廈某投放義務人未按要求進行垃圾分類,混合投放生活垃圾的行為依法處以罰款人民幣50元的行政處罰。
據介紹,9月份以來,按照市、區兩級城管和綜合執法局工作要求和街道黨工委專項工作部署,東曉街道執法隊積極開展垃圾分類執法工作,一是垃圾分類條例正式實施以來,選點轄區人流量較大的購物廣場組織開展大型垃圾分類宣傳活動,并聯合社區積極開展垃圾分類宣導,引導轄區市民積極踐行垃圾分類,共發放垃圾分類宣傳頁600余份;二是在9月份積極組織開展垃圾分類警示執法工作,確保警示期對轄區各住宅小區、工業區、集貿市場、城中村和各企事業單位、垃圾清運企業實現全覆蓋巡查,引導督促垃圾分類投放義務人、管理人和清運企業按規定履行各自垃圾分類義務,對相關責任人未按《條例》規定履責的行為開具相關法律文書,限期整改。9月份以來共計出動執法人員400余人次、執法車輛80余車次,累計對72處住宅小區、企事業單位開展警示執法巡查,發出《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24份。三是10月以來,按照上級階段性工作部署,在前期警示執法基礎上,加大執法力度,對依然我行我素,不按規定履行垃圾分類的責任人依法進行處罰。
下一步,東曉街道執法隊將持續開展垃圾分類執法檢查,對轄區各小區、城中村、工業區等垃圾分類投放點嚴格查處,確保垃圾分類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