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樹立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標桿。
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現代化城市交通治理體系,積極探索不過度依賴小汽車的城市交通發展模式和多元利益主體協同治理模式,力爭至2035年,全市綠色交通出行分擔率不低于85%。建立全過程交通安全保障體系,力爭2035年道路萬車死亡率降至0.5。在綠色低碳、交通安全、運輸服務、設施建設、交通治理等方面達到全球領先水平,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交通運輸體建設提供標桿。
四是建設全球交通科技創新高地。
構建機制完善、充滿活力的交通創新驅動體系,探索科技驅動、制度驅動、人才驅動的交通發展新模式。超前謀劃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5G、物聯網、人工智能、BIM等技術在交通服務管理中的應用。建立健全交通科技創新軟環境,促進交通大數據開放共享,提升數據資產管理水平。實施“交通人才”戰略,提升核心技術基礎研發能力。樹立鼓勵創新、包容創新、保障創新的交通發展新標桿,為國家深度參與交通運輸全球治理提供有力支撐。
按照交通強國城市范例發展策略,結合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要求和各項試點任務,系統梳理形成各項具體行動措施,制訂了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共涵蓋14大任務42項具體任務,并明確各項任務的牽頭部門和相關配合部門,為建設交通強國城市范例夯實基礎。此外還編制了《政策和模式創新任務清單》、制定《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一覽表》、明確提出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