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梁煖
近一個月來,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全市整治網絡搜索競價排名亂象規范互聯網廣告統一執法行動。檢查發現,我市競價排名廣告違法問題多集中在醫療領域,在已立案查處的16宗案件中,涉及醫療廣告9宗,占比56.25%;其次是教育培訓廣告4宗,占比25%。
打開搜索網站,輸入查找的關鍵詞,開頭幾個網頁看下來,經常都是廣告。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我們每個人的“屏幕生活”都被安排得明明白白。各種技術算法之下,只要你點擊了相關鏈接,哪怕只有一次,將收到無數“精準推送”,讓人無處可逃。現在,是否能夠獲得優質信息,甚至可能影響到人生的關鍵抉擇。要是“互聯網競價排名”這只公牛不受監管,被廣告費驅使橫行,受眾就很容易被虛假信息“撞傷”。
搜索引擎本應作為一個客觀的平臺展示搜索結果,卻為了利益不知誤導了多少受眾。商家通過正當途徑盈利無可厚非,但是假如無視網絡安全和受眾利益,違規競價排名,就應該被杜絕。在涉及醫療、教育、旅游等與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方面時,相關部門應予以嚴格的監管和執法。
當然,互聯網企業更應主動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透過本次執法行動,我們看到互聯網廣告發布者的主體責任感仍有待加強。很多時候,“先侵權、等通知;不通知、不負責;你通知、我刪除、我免責”等做法成為搜索引擎和網站的“避風港”。《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本次查處過程中,競價排名付費搜索廣告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未盡相關責任等違法行為發生頻率頗高。
因此,在日常的監管中,更加需要建立完善的競價排名規則,規范平臺的義務,如鑒定虛假、不當廣告和建立詳細的審查措施等,才能培育積極向善的網絡文化,建設網絡良好生態,營造更加健康的廣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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