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觀察評論員 梁煖
2月9日,有關部門發布《關于加強網絡直播規范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強調,網絡直播平臺要建立健全直播賬號分類分級規范管理制度、直播打賞服務管理規則和直播帶貨管理制度,要針對不同類別級別的網絡主播賬號在單場受賞總額、直播熱度等方面合理設限,要對單個虛擬消費品、單次打賞額度合理設置上限,對單日打賞額度累計觸發相應閾值的用戶進行消費提醒,必要時設置打賞冷靜期和延時到賬期。
《意見》字字千鈞,信息量很大。最近幾年,網絡直播成為行業風口,又有“亂花漸欲迷人眼”的各式負面情況出現。2020年以來,國家監管層為促進平臺經濟健康發展,陸續對直播帶貨領域出臺了多項規定,分級分類的做法已經呼之欲出。如今《意見》出臺,給網絡直播規范打開了“能見度”。
一直以來,網絡直播領域打軟色情擦邊球、虛假交易、虛假直播等現象時有發生。在諸多報道中,網絡直播所售商品質量欠佳,退貨率高,維權難度高等問題高發。此次《意見》中的分級分類措施,正式對此類現象下了一劑猛藥——單場受賞總額、直播熱度等方面合理設限、打賞總額合理設限、觸發閾值進行提醒等,還有“必要時設置打賞冷靜期和延時到賬期”,讓人眼前一亮。很多人都有在直播間進行沖動消費甚至是高額消費的經歷,等到冷靜下來卻已經是為時已晚。在網絡直播的打賞中,必要時能合法合規出現“撤回”和“后悔”操作,也是為網絡直播形成了一張“安全網”。
仔細再看,《意見》對主播和用戶的行為亦做出了相關的規范。首先,明確主播法律責任。有幾個方面值得重點關注——不得傳播淫穢色情信息、不得接受未經其監護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賞、不得從事違法違規交易等。這是對各類網絡直播平臺的旁門左道給戴上了“緊箍咒”。在多部門聯合規范下,對主播的規范將越來越嚴格,全平臺準入和禁入制度也會越來越明晰。
在對未成年人保護方面,《意見》除了對主播的明確限定,對平臺的約束也不斷細化——禁止為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賬號注冊服務,為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賬號注冊服務應當征得監護人同意。同時,開啟“青少年模式”、防沉迷屏蔽不健康內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充值打賞服務等措施也一并附后,涉及未成年人打賞錢財的關鍵方面也有不小的動作,努力為未成年人成長保駕護航。
分級分類是有關部門聯合治理網絡直播亂象的重拳出擊,也是為網絡直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營造良好氛圍,在強有力的規范下,好內容、好生態、好機制的網絡直播,未來的空間將會更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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