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網2021年3月15日訊 3月15日,深圳市消委會啟動掃碼消費問題監督工作。經前期調查,95.64%須掃碼消費的商家在掃碼后仍須關注或授權才可進行消費。通過掃碼消費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成為深圳商家常見問題。消委會認為,商家行為涉嫌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知情權。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與普及,掃碼消費成為市場主流。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的餐飲店都采用掃碼消費,一些大型商超連接無線網絡、繳納停車費等也需要消費者先行掃碼。相較于傳統消費模式,掃碼消費可以節省商家的人力成本,提升服務效率,但也存在消費者被迫關注商家公眾號、個人信息泄露等問題。
鑒于存在上述問題,深圳市消委會組織志愿者開展初步調查,共走訪了36個大中型商超,26個連鎖餐飲品牌共計260個門店。統計數據顯示,有97.02%的商家采用了掃碼消費,其中95.64%的商家在掃碼后仍須關注或授權才可進行消費。
同時,深圳市消委會以線上投票的方式調研了消費者對掃碼消費問題的看法,共963名消費者參與了投票。其中945名消費者遇到享受服務前必須關注公眾號的情形,949名消費者遇到需同意授權或注冊會員才能使用的情形,941名消費者表示介意商家收集個人信息,943名消費者認為商家不應該強制要求關注公眾號。
深圳消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商家上述行為涉嫌違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知情權。
(一)商家獲取消費者手機號、通訊錄、精確地理位置等多項與消費無關的信息,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的“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
(二)強制消費者關注公眾號、授權/讀取信息,涉嫌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三)未明示收集、使用消費者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圍,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
“掃碼消費應發揮應有的便利優勢,而不是成為消費者的累贅”,為此,深圳消委會在會上“三問商家”。
第一,點餐、支付停車費等消費行為是否有必要必須關注商家公眾號?
第二,商家獲取消費者信息作何用途,是否明確告知消費者并征得同意?
第三,商家收集消費者信息是否有完善的信息安全保護機制,以規避消費者信息泄露及不合理使用等風險?
接下來,深圳市消委會將展開進一步的調查、監督工作,對存在利用掃碼消費侵害消費者選擇權、知情權的行為追到底、問到底。
【撰文】鄧子良
【通訊員】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