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深網評論員 可木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手機APP、音視頻平臺等都實施了付費會員制。“我都不明白為什么,啥也沒干,就自動給我續費了。重點是啥扣款信息也沒有”“買會員的時候根本沒看到有自動續費的明確提示”不少人紛紛吐槽都被“套路”了。針對這種“被自動續費”,3月1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其中要求自動續費5日前平臺須顯著提醒。
各種APP、平臺開設“會員制”為付費用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這本身屬于商業行為。然而,通過文字或是其他手段,刻意隱蔽“自動續費”條款,卻是侵犯廣大用戶權益的行為。例如,有商家會設置新用戶優惠價或首月優惠價,而這樣的優惠往往和自動續費關聯在一起,或者“自動續費”的告知字體很小,取消的程序又很繁瑣……各種“套路”手段頻出,這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而且也違反了市場交易最基本、最重要的誠信原則。雖說“自動續費”可能只是一筆小錢,但對于這種現象,對于切實維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的急切性來說,卻是刻不容緩。
上述《辦法》要求平臺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五日,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由消費者自主選擇;在服務期間內,應當為消費者提供顯著、簡便的隨時取消或者變更的選項,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如果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可以說,《辦法》的出臺對于“自動續費”這個長期處于灰色地帶的侵權行為,有了白紙黑字的監管措施和處罰力度,更是保障了廣大用戶的知情權。
其實早在2019年1月開始實施的電子商務法就有相關規定:“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同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明確規定:“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可見,相關法律法規對此已有十分明確的規制。
除了監管加力,消費者維權意識也要跟進。“自動續費”套路深、陷阱多,但用戶們絕不能坐以待斃,應對損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自動續費”大膽地說“不”,并采取法律途徑積極維權,避免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更重要的是,相關平臺經營者需要收斂各種“套路”。靠這些小伎倆獲得的只是暫時的流量、暫時的客戶。這年頭,消費者都不傻。等他們明白過來,很有可能會決定棄用。最終決定產品好評度的,仍然是用戶們的消費體驗。只有讓用戶有良好的體驗,企業才能健康長遠地發展。
相關鏈接:
往期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