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網評論員 梁煖
僅僅3秒,電動車起火爆炸,電梯內5人受傷……昨晚發生的一起事故視頻看得人揪心。5月10日晚,網友爆料,成都叢樹家園小區突發電瓶車爆燃事故。根據監控視頻顯示,一名業主推著電瓶車進入電梯后,電瓶車突然冒出濃煙自燃起火,轎廂被濃煙吞沒。事發時,電梯內還有一名嬰兒,目前傷者已送醫。事故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跟進中。
樓道停電動車、推電動車進電梯是許多小區的常態。與此同時,電動車自燃甚至爆炸的事故時常出現在各大新聞頭條上。相關報道資料顯示,2020年3月29日凌晨2時許,深圳龍華區民治街道牛欄前村發生一起電動自行車充電起火事故,現場有明火并伴有爆炸聲,引發附近居民恐慌。2020年5月11日19時30分許,坪山區坪山街道六聯社區一出租屋三樓租客劉某將電動自行車電池拆下,并違規將電池放在室內充電,引發火災……危險隨時會到來,進電梯的電動車像一個“不定時炸彈”,讓社區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處在一種不確定的緊張氛圍中。如何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此次事件中,如何讓電動車禁入電梯甚至是室內成為討論的焦點。
新版《深圳經濟特區電梯使用安全若干規定》第十八條規定,電梯乘用人應當遵守電梯乘用規范,安全使用電梯,不得有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危險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電梯安全的物品進入電梯。規定說得很明白,電動車禁入電梯是合理行為。不過瀏覽各平臺留言可以發現,電動車的“上樓問題”其實需要拆分成幾個問題來看待。首先是不想進:居民樓下是否有集中的電動車充電樁、樓下是否有可供停放的單車棚,收費標準如何?能否讓電動車車主主動把車停在樓下?其次是不能進:物業的管理和提醒是否到位、在電動車進入電梯之前是否有足夠的把關人員?最后是不敢進:如果發現有居民將電動車停放在樓道或者室內,是否有相對應的懲戒處罰措施?這些問題都需要物業、居民還有社區等聯合起來,才能防范于未然。
讓電動車與社區留出生命的“安全距離”,國內有一些小區的做法可以借鑒:比如在電梯內設置高于地面的欄桿障礙物,電動車進入其中則無法關門。為了最大程度避免事故的發生,對于物業管理來說,可以增加小區語音播報、社區設置集中充電樁、設置專人對樓層的電動車進行統一管理、實時巡查與檢測。如果發現有居民違反相關規定,可進行一定數額的罰款。對于深圳這座超千萬人口的城市來說,可以先行一步,加強老舊小區、城中村等地方的管理,減少那些“不那么嚴格”的疏漏。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涉及到電動車爆炸帶來的案件判決,其實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地方,那就是電動車事故帶來的賠償爭議。唯有多方出手,才能治理電動車帶來的火災和爆炸隱患,讓公眾對于電動車潛在危害有充分的認識,才能讓人多一分安心,少一分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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