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5月27日訊(記者 張藝齡)5月27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一次會議,會上審議《深圳經濟特區無障礙城市建設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該草案對母嬰室、無障礙洗手間的配建范圍做了明確規定,并提出建立無障礙出行預約服務機制和產品包裝信息的無障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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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注意到,深圳的無障礙城市建設立法站在城市發展全景視角,著力解決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最關心最迫切最顯示的問題,讓多元障礙群體更加廣泛、公平地參與城市公共生活,打造“全民友好、全齡友好”城市。其中,草案第二十三條擴大了配建母嬰室、無障礙洗手間或廁位的場所范圍,明確機場、車站、客運碼頭、口岸等交通樞紐場所和地鐵換乘站點、學校、醫院、公園以及體育場館、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對外辦公場所、商場、酒店、旅游景點等商業服務場所應當配建母嬰室、無障礙洗手間或廁位,并保證在運營期間正常使用。
此外,條例新增了無障礙出行預約服務機制,要求軌道交通、公共汽車和出租車運營企業為有需要者的無障礙出行提供預約服務。同時,增加了對產品包裝信息的無障礙要求,鼓勵食品藥品及其他生產經營企業在外形或者外部包裝設置無障礙識別標識、技術和語言,方便有需要者識別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