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司機拒出示健康碼
強行沖卡還辱罵保安!行拘
6月12日晚上6點30分左右,在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街道佳兆業中央廣場五期車輛入口卡口處,一小轎車司機不配合疫情防控要求,拒絕出示健康碼及行程碼并下車推搡辱罵物業保安、強行沖卡。
社區卡口組立即響應,寶崗派出所民警立即到場處理把肇事者帶回所里訓戒,但沖卡者態度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已依法對該司機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深圳一女子在疫苗接種點
使用假身份證被行政拘留
近日,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玉塘街道一新冠疫苗接種點報警稱,一名女子在使用身份證登記時被工作人員發現她和身份證上的信息不符,懷疑使用假身份證。在民警詢問下,李某(女,47歲)承認自己使用的是假身份證。
記者了解到,李某曾在惠州一工地工作,因嫌工作累、收入低,一直想找一份輕松點的活兒。2020年8月,李某在工地上遇到了一名陌生男子,打聽到一工地在招開吊籠的工人后,躍躍欲試。然而,根據應聘要求,李某學歷不夠,不符合條件。
正當李某犯難時,這名男子伸出“援手”稱,可以幫李某辦理假身份證。為了能應聘上這份工作,李某接受了男子的“幫助”。半個月后,男子將做好的假身份證給李某。李某拿著偽造的身份證應聘上了心儀的工作。因害怕被工地的同事發現自己的真實身份,李某在后續的生活和工作中一直使用這張假身份證。
目前,李某因使用偽造的居民身份證,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關于假證來源,警方在進一步深挖中。
光明警方提醒廣大市民,居民身份證是我們生活中最重要的證件之一,使用偽造身份證不僅會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還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千萬不要抱僥幸心理“購假”“用假”以身試法。
2011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明確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一女子散布涉疫謠言視頻
廣州警方通報詳情!
6月15日,廣州荔灣警方通報:6月13日下午,荔灣警方接到市民舉報,稱在某小區業主微信群內有人散布涉疫視頻,引起居民不安。荔灣警方迅速介入調查。
經查,該視頻為梁某(女,56歲,廣州市荔灣區人)數日前在芳村浣花西路某小區門口,見到社區防疫“三人小組”開展例行防疫工作時,使用手機拍攝,并在拍攝過程中發表“檢測到陽性”等造謠語音。該不實視頻經梁某通過網絡社交平臺發布引發社會關注,造成市民恐慌。
經審訊,嫌疑人梁某對其故意散布謠言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已被荔灣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網絡非法外之地,對于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處。希望廣大網民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網絡環境,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