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8月31日訊(記者 張玲)從32個國家和地區追回外逃人員321人,追回贓款8.6億元,在全省率先實現“百名紅通人員”案件清零,2018年后未發生新增外逃人員情況。8月30日,深圳市監察委員會首次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專項工作。記者從會上獲悉,2015年全市開展“天網行動”以來,深圳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交出優異答卷。
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以來,深圳堅決貫徹上級部署要求,始終堅持市委對追逃追贓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整合資源力量,提高工作效率,保持追逃追贓防逃工作高壓態勢。在市委的堅強領導和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支持下,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堅持標本兼治、追防并舉,全市外逃人員存量大幅削減、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不敢跑”“跑不了”以及“跑了也沒用”的氛圍逐步形成。
健全工作機制 密織追逃天網
2015年4月,根據黨中央、廣東省委部署要求,深圳在反腐敗協調小組建立追逃追贓工作協調機制,由市紀委牽頭,成員包括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等9家單位,設立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追逃辦”),統籌全市“天網行動”,將追逃追贓領域分散的職能和力量集中起來,建立起集中統一、高效順暢的協調機制。
在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在省追逃辦的有力指導下,市追逃辦第一時間對全市外逃人員開展大起底,全面摸清底數,建立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外逃信息統計和報告制度。相關成員單位分別牽頭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獵狐”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追贓等專項行動,集成作戰的合力不斷增強。
2018年1月,深圳市監委成立,與市紀委合署辦公,依照《監察法》開展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工作,突出抓好統籌協調和個案攻堅,建立健全市、區聯動工作機制,追逃追贓的資源和力量進一步整合。追逃部門堅持一案一策、對癥下藥、綜合施策,靈活運用緝捕、勸返等多種手段,不斷加大政策感召、法律震懾力度。對13件重大外逃案件實行領導包案,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帶頭包案“百名紅通人員”和“紅通人員”案件,有外逃人員的單位和區全部實行“一把手掛帥”。
一張張追逃追贓的恢恢法網,在一個個具體的案件中顯現威力。
2018年7月,“百名紅通人員”第50號、外逃近8年的南山區公安分局高新技術園派出所原民警張勇光回國投案。2019年6月,“百名紅通人員”第51號、外逃18年的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證券營業部原總經理劉寶鳳回國投案。深圳在全省率先實現“百名紅通人員”案件清零。據統計,市監委成立以來,全市共追回外逃人員191人,包括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及相關涉案人員35人、“百名紅通人員”2人,追回贓款6.8億元。追回人數、追贓金額同比均大幅增長,監察體制改革的制度優勢進一步顯現。
依法追逃追贓 彰顯治理效能
深圳特發東智科技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周嘉駿被中外警方聯合抓捕并成功遣返;原深圳市城市建設集團開發處處長鄺平快被抓捕歸案后,其受賄所得、價值人民幣1400多萬元的兩套房產被依法收繳……6年來,在中央、省追逃辦的指導下,深圳嚴格執行追逃追贓法律法規,不斷加強國際司法執法合作,一批外逃人員和贓款被依法追回。
“追逃追贓工作必須堅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對內依法調查取證、嚴格依法處置,對外遵守國際慣例和他國法律,主動對接國際規則,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檢驗。”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2019年4月,“紅通人員”、深圳市田心實業公司原董事長梁澤寧被遣返回國。此前,梁澤寧已獲得逃往國永久居留權。專案組深入研究當地法律法規,從繁雜的證據材料中發現梁澤寧在辦理移民申請手續時提交虛假資金來源和學歷材料的問題,最終以此推動該國以非法移民將梁澤寧遣返。
開展國際合作,法律是基礎。辦案部門牢固樹立法治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嚴格按照規定權限、規則、程序辦事,確保證據要件和標準符合我國和外逃人員所在地法律要求。依法積極開展引渡、刑事司法協助、反腐敗執法合作、反洗錢協查等國際執法司法合作,有效推動重點案件取得突破。
2017年6月,龍崗區坂田街道綜合執法大隊原大隊長蘇學堅投案自首后,辦案部門依法對其受賄的2700多萬元違法所得進行了追繳。
人要到案,贓款贓物也要追回。市監委堅持追逃追贓并重,以追贓促追逃,將追贓貫徹追逃工作始終,與追逃工作同部署、同推進。一方面,注重對外逃腐敗分子涉案贓款的調查,加大查封扣押凍結力度,在經濟上使其“斷血”。另一方面,持續跟進歸案人員后續起訴、審判工作,及時追繳涉案資產,決不讓外逃人員繼續享受腐敗收益“紅利”。
法網對接“天網”,追逃追贓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水平進一步得到提升。
深化標本兼治 筑牢防逃堤壩
“未雨綢繆”勝過“亡羊補牢”,國外要“織網”,國內還要“筑壩”。市委帶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定落實“兩個責任”的工作規定和責任清單,將防逃工作納入各區各部門主體責任范疇,強化對防逃工作的研究部署。全市加強對領導干部的教育、管理、監督,連續16年舉辦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培訓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通過媒體宣傳追逃追贓工作成果,彰顯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決心,對外逃人員形成有力震懾和感召。市監委把防逃要求貫穿職務犯罪案件辦理全過程,健全防逃預警機制,強化外逃風險研判,一旦發現有外逃傾向,及時采取措施。
2019年,羅湖區田貝股份公司原董事長林達光在換屆落選后多次找所在街道借取本人護照,監察機關高度警惕,立即啟動防逃預警機制,對涉及其的信訪舉報進行起底,發現其違紀違法線索,進而查實涉嫌受賄、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問題,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1.2億元。通過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深圳成功挫敗一批違紀違法人員的外逃企圖,有效防范了外逃風險。
防住一人等于追回一人,要想贏得主動,必須堅持預防在先,防患未然。深圳從“人、證、錢”三個關鍵入手,將防逃工作嵌入對公職人員日常監督管理。
“人”的方面,深圳依據《監察法》規定,把國有企事業單位、基層自治組織等領域的新增監察對象納入監督范圍,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出國(境)監督全覆蓋。建立領導干部電子廉政檔案管理系統,開展“裸官”清理,核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等,按規定調整“裸官”崗位,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干部列為監督重點。“證”的方面,深入開展違規辦理和持有因私出國(境)證照問題專項治理,強化對公職人員因私出國(境)的審批把關。“錢”的方面,開展預防、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向境外轉移贓款等專項行動,切斷企圖外逃和已外逃人員的經濟源。
隨著追逃追贓防逃工作的一體推進,全市新增外逃人員數量逐年減少,2018年以來未發生新增外逃人員情況。
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毗鄰港澳,環境特殊,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將進一步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按照上級紀委監委和市委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支持下,積極作為,開拓創新,推動深圳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取得更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