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特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10月15日訊(記者 翁任瑩 通訊員 司新宣 破產署)“沒有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的指導和幫助,我就無法進入個人破產程序,也不可能在有生之年了結債務!”10月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終結了全國首宗個人破產和解案件,當事人張某激動地說。
自3月1日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正式掛牌以來,一直積極開展個人破產咨詢服務,引導咨詢人正確理解《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各項規定和精神,指導債務人依法申請個人破產,并協同推進全國首宗個人破產和解案件辦結。
3月5日,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工作組首次接待了張某個人破產相關咨詢。據了解,張某76歲,身體狀況較差、不會操作電子產品及信息平臺,因二十多年前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為公司貸款簽訂了一份較大數額擔保合同背負巨額債務,導致生活陷入困境且基本喪失清償能力。
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工作組初步了解張某基本情況后,立即指定專門工作人員跟進和指導張某申請個人破產。在深圳市破產事務管理署工作組指導下,張某順利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申請材料。
7月16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張某個人破產和解申請,依法指定某律師事務所擔任破產管理人。截至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債權人平安銀行申報了債權。經審核確認,債權額為970379.73元。綜合債務人財產收入、債權債務情況、生活醫療需求以及家庭生活等情況,張某在管理人的協助下,經與債權人初步協商,達成和解方案:張某履行5.2萬元款項的支付義務后,剩余未清償債務予以免除。經8月24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討論審議,債權人于9月22日書面表決通過和解協議。
首宗破產案辦結公告。
10月8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形成有關民事裁定書指出,經審查,該案和解程序規范完整,和解過程公開透明,和解協議系債務人與債權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未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并裁定終結張某個人破產和解程序。全國首宗個人破產和解案件辦結。
該案充分體現了個人破產制度對“誠實而不幸”債務人的解困和救助價值。張某負債后拍賣房產全力還債,主動向執行法院申報財產線索,堅持用養老金償債,每月僅保留2000余元基本生活費用。和解過程中,債務人一度居無定所,仍積極配合調查、申報財產、列席債權人會議、爭取債權人諒解支持,債權人在破產程序中充分了解了債務人的還款歷史、財產狀況、償債能力后,同意和解協議草案,不再追索剩余債務,既體現了個人破產制度對債務人的關懷保障,也為債權人節約了無意義追償的成本。
截至9月30日,市中級法院共收到個人破產申請755件,其中個人破產和解申請47件;正式啟動破產程序17件,其中和解程序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