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珠海金灣發布通告,全文如下:
珠海市金灣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反走私反偷渡線索舉報獎勵的通告
為最廣泛地動員廣大群眾參與反走私、反偷渡專項治理行動,扎牢常態化疫情防控“外防輸入”防線,有效防范境外疫情輸入,金灣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決定實行反走私偷渡線索舉報獎勵。現通告如下:
一、獎勵范圍
提供金灣區范圍內參與或從事走私活動、偷越邊境、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等非法活動線索,公安機關尚未掌握且經查證屬實,將予以獎勵。
二、獎勵標準
舉報走私偷渡活動線索,按下列標準給予舉報人(單位)一次性獎勵(以人民幣計算):
(一)舉報走私違法犯罪活動被認定違法犯罪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二)舉報運送、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犯罪線索的,每抓獲1艘(輛)偷渡交通工具者,獎勵10萬元;每查獲1名組織者(俗稱“蛇頭”),獎勵3萬元;每查獲1名偷渡者,獎勵1萬元。
(三)相關線索已獲得其他部門同類獎勵的,不得重復申請以上獎勵;對不同人員就同一線索向有關部門進行舉報的,按舉報時間順序確定一名獎勵人(單位)。
三、解釋權屬
(一)本通告由金灣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辦海防打私防控專班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通告內容與最新法律法規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四、24小時舉報電話
(一)珠海市公安局金灣分局:
0756-7791422
(二)珠海市公安局高欄港分局:
0756-7268999
(三)珠海市公安局機場分局:
0756-8647010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
珠海市金灣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