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健康,喝堿性水。”這是昆明某飲料公司的營銷廣告語。在這家企業的官方網站,首頁里“堿性生活每一天,品質生活新方式”等宣傳語隨處可見,同時企業還開設專欄介紹堿性水與健康系列科普、堿治療等相關內容,以小視頻的形式宣稱堿性水對疾病的治療作用。
營銷廣告語:“為健康,喝堿性水。”
堿性水商品屬于食品范疇,如果企業宣傳了治療作用,則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廣告法》的相關規定,夸大了它的作用,很容易誤導消費者,構成了虛假宣傳。
針對上述企業的宣傳,昆明市市場監管部門也在第一時間對當地涉事企業介入調查,并對涉事產品進行全面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