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瓶洋酒涉嫌無合法來源 58瓶白酒初步鑒定為假酒
行動中,執法人員依據《食品安全法》對該店的經營資質、酒類中文標簽和索證索票制度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同時,聯同酒水廠商行業專家兵分多路對該店鋪面、倉庫的酒類進行檢查。經檢查,該店柜臺中擺放的酒類大部分貼有中文標簽,符合相關要求。但在鋪面堆放的紙箱中,執法人員發現有17瓶的洋酒未貼有中文標簽,詢問商家后,負責人也無法提供相應的合法進貨單據。而酒廠行業專家也發現店內的部分國產品牌白酒有假酒嫌疑,經初步鑒定,確認為假酒。經詢問,店鋪負責人稱是通過正規渠道入的貨,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執法人員將對此情況進行進一步調查。
店內發現的無中文標簽紅酒。
酒水廠商行業專家正在鑒定店內發現的疑似假冒茅臺酒。
隨后,執法人員對涉及的酒類進行了進一步清點。經統計,該店涉嫌經營無合法來源進口酒類17瓶,涉嫌假冒白酒58瓶,執法人員按程序對涉嫌違法的酒類進行扣押并立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