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3月14日電 近年來,健身房、美容美發店、教育培訓機構等預付式消費領域頻現糾紛。為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審理預付式消費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督忉尅肪劢谷罕姺从臣械摹熬砜钆苈贰薄鞍酝鯒l款”、收款不退等問題,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介紹,《解釋》共27條,就適用范圍、責任主體認定,合同的解釋、效力和解除,預付款的返還和賠償責任、“卷款跑路”的責任,經營者提供其控制證據的責任等問題作出規定。
《解釋》的適用范圍包括健身、出行、理發、美容、培訓、養老、旅游等生活消費領域,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續向消費者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產生的糾紛?!跋M者付款后一次性接收商品或接受服務以及多用途預付卡產生的糾紛不適用《解釋》?!标愐朔颊f。
消費者面對的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等“霸王條款”,《解釋》規定,依法認定無效。針對合同格式條款約定仲裁,但仲裁機構最低仲裁費收費標準遠高于消費者支付的預付款,妨礙消費者獲得權利救濟問題,《解釋》規定,約定解決爭議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費者維權成本的“霸王條款”無效。
陳宜芳介紹,《解釋》保護消費者依法轉讓預付卡的權利。比如第十一條規定,消費者轉讓預付卡只需通知經營者即對經營者發生效力;但同時也明確,消費者轉讓不限服務次數的計時卡時,不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以債權轉讓的名義讓多名消費者行使本應由一名消費者行使的權利,規制濫用權利行為,保護經營者權益。
《解釋》同樣規定消費者解除預付式消費合同的權利?!督忉尅返谑龡l規定,經營者“遷店”給消費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明顯不便、未經消費者同意將合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出售不限消費次數的計時卡卻不能正常提供服務等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解除合同。消費者因身體健康等自身客觀原因致使繼續履行合同對其明顯不公平的,有權依法解除合同。
針對消費者七日無理由退款的權利,《解釋》規定,消費者自付款之日起七日內有權請求經營者返還預付款本金,以解決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規制過度勸誘、欺詐營銷行為,引導經營者通過提高商品和服務質量來吸引消費者,但也同時規定了例外情形。
而在當事人賠償損失責任方面,《解釋》對預付式消費合同解除等情況下當事人的賠償損失責任作了規定,并明確經營者支付給員工等人員的預付款提成不屬于消費者應當賠償的合理費用,目的是遏制經營者“套路式、勸誘式”營銷,規制“重售卡、輕服務”的不誠信行為。
想退款怎么辦?圍繞返還預付款的規則,《解釋》區分消費者原因和非消費者原因導致的退款,并在退款金額計算、退款利率確定等方面分別作出對經營者和消費者有利的規定,引導雙方當事人誠實守信、遵守合同。陳宜芳舉例,如果因經營者原因退款,應按折扣價、合同約定的優惠比例計算已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價款,并按照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利息,應返還消費者的預付款本金和利息就會更多。
針對消費者關心的“卷款跑路”情形,《解釋》明確予以規制,經營者收取預付款后終止營業,既不按照約定兌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務又惡意逃避消費者申請退款,構成欺詐的,應當依法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涉嫌刑事犯罪的,應當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解決“舉證難”的問題,《解釋》明確經營者提交其控制證據的責任。陳宜芳介紹,預付式消費合同文本或者記錄消費內容、次數、金額及預付款余額等信息的證據通常由經營者控制?!督忉尅芬幎?,如果經營者控制上述證據卻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交,可以根據消費者的主張認定爭議事實。
陳宜芳表示,最高法將繼續加強與行政主管部門的溝通協作,有效規制預付式消費領域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引導經營者誠信經營,保護消費者權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