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聞網3月20日訊(記者 劉慶康 張玲)曾經占據共享單車市場份額前三的小藍單車,如今已在深圳街頭難覓蹤影。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它們目前都集中存放在深圳市龍崗區水官高速旁的地塊上。3月19日,深圳新聞網記者用無人機從空中拍下小藍單車堆積如山的震撼畫面。
圖為深圳新聞網無人機拍攝于2018年3月19日的畫面
大量的小藍單車堆放在龍崗區水官高速旁的空地
圖為深圳市場投放的小藍單車目前都集中存放在龍崗區某處
小藍單車從2017年11月爆出經營危機后,用戶的押金、余額能否退還,廢舊車輛如何處理一直都是未知數。
圖為小藍單車發表的聲明(資料圖片)
2018年1月,滴滴和小藍聯合發表聲明,雙方達成業務托管合作,滴滴用戶可通過滴滴APP免押金騎小藍單車,原小藍單車用戶的騎車券余額可轉入滴滴使用,但小藍的品牌、押金和欠款等仍歸小藍公司。
圖為深圳新聞網無人機拍攝于2018年3月19日的畫面
大量的小藍單車堆放在龍崗區水官高速旁的空地
然而,說好的小藍單車復活記卻遲遲未上演,深圳的小藍單車到底去哪兒了?
3月19日,深圳新聞網記者用無人機拍到了一組畫面,鏡頭下,層層疊疊堆放的藍色單車相當震撼。這塊空地位于龍崗區怡美苗圃場附近,原本只是花圃,如今成為小藍單車的堆放場。
圖為小藍單車存放處有一個座椅掉落在地上
走近看,由于單車數量極大,很多是以兩層堆積的方式疊加,車子布滿灰塵,部分單車出現不同程度的損壞,沒有座椅、鏈條、腳踏或者輪胎消失不見的不在少數,也有一些的車子看起來還很新。
圖為深圳新聞網無人機拍攝于2018年3月19日的畫面
大量的小藍單車堆放在龍崗區水官高速旁的空地
現場的工作人員注意到記者的無人機,勸記者離開現場。記者從工作人員口中獲悉,此處原是花圃,占地1萬多平方米。2018年1月滴滴托管小藍單車后,以10萬元的月租租下,將深圳市場投放的所有的小藍單車都存在這里。
由于小藍單車押金和欠款等問題,滴滴目前無法在深圳繼續運營小藍單車,這些小藍單車很可能會被當做廢鐵處理掉。
圖為深圳新聞網無人機拍攝于2018年3月19日的畫面
大量的小藍單車堆放在龍崗區水官高速旁的空地
記者就此事聯系到滴滴的工作人員,證實記者航拍到的這塊場地確實是滴滴為小藍單車找的停放點,他強調,場地功能類似于倉儲,并非違規堆放。至于這些小藍單車后續會怎么處理,他表示會根據實際業務需求進行安排。
圖為小藍單車的堆放場的大門
現在,問題來了:滴滴既然已經托管了小藍單車,是否也有責任和義務解決小藍單車用戶的押金返還問題?廣東卓建律師事務所于智亮律師的觀點是:這要看押金的走向。
于律師表示,押金流向了誰,誰就要承擔責任。如果是小藍把押金都劃歸到它那邊,滴滴只是分成或者收取租管費用,那么滴滴只需要承擔輔助而次要的責任,主要責任還是要小藍的經營主體來承擔。
圖為深圳新聞網無人機拍攝于2018年3月19日的畫面
大量的小藍單車堆放在龍崗區水官高速旁的空地
針對深圳市場投放的小藍單車已集中到龍崗某地存放這個情況,于智亮律師認為,這樣做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他說,消費者和共享單車之間是一種運輸租賃的合同關系,現在把小藍單車集中存放,導致消費者無法便利地使用,也就無法實現合同的目的,這種行為屬于欺詐和隱瞞的行為,嚴重損害到消費者的權益。從《合同法》來看,作為消費者就可以主張合同撤銷,或者是根據《合同法》第52條是屬于合同無效,消費者完全可以根據合同無法使用的現狀要求解除合同,返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