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答記者問,稱已負責征收社會保險費的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征收機構改革到位前,要一律保持現有征收政策不變,不得自行組織開展以前年度的欠費清查,確保征管有序,工作平穩。
并表示,為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統一社保費征收主體將提高社保費征收效率,有利于促進各類企業職工參保繳費,更好地維護職工權益。上述改革將為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減輕企業及職工繳費負擔創造有利條件。
四部委再次強調,中央作出的關于社會保險費征收體制改革的決定是完善社會保險管理體制和治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有利于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分工,規范征繳管理,提高征繳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優化繳費服務,增強參保繳費人獲得感,實現社會保險資金安全、可持續增長,為降低社保費率創造條件。(林淼)